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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综合近年来有关乡镇体制改革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追溯了我国乡镇行政体制的历史演变进程,客观地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行政体制在党政关系、政府职能、行政机构、事权与财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剖析了潜藏在当前我国乡镇行政体制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如,城乡失衡的公共供给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压力型体制的影响和负效用、财税体制不合理、地方政府在行政改革中的阻滞等。本文根据当前和今后农村社会发展要求,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建议:从横向与纵向上将乡镇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改革相结合,实行县-乡镇-村体制的整体改革,并将这一改革目标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来实现。在实现近期目标时,要根据农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自然条件差异和军事需要、民族习俗等要求,遵循精干高效、民主法制、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等原则,借鉴西方国家治理农村的成功经验,对不同类别的乡镇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经济发达地区要通过撤乡并镇、重塑职能和改革机构,实行“镇政”模式;工商业较发达地区的乡镇则宜撤销后纳入中心城市的城区或街道进行管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宜实行“县派、镇政”模式,即提高建制镇标准,将乡、镇分设,使功能和规模较小的乡、镇并入功能相对完备、规模较大的镇,不宜合并的乡级政府则改为县派出机构,明确其主要职责。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政府,应根据特定的军事和民族需要,在保留乡镇政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内部行政体制。为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必须处理好乡镇上下、左右、内外关系,即,理顺“条”与“块”的关系,镇与村的关系,镇党委、政府、人大相互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做好相关配套改革措施。随着县-镇-村体制逐渐完善、成熟和村民自治的充分发展,以及乡镇体制改革近期目标的实现,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远期目标-乡镇自治(即以乡镇为社区的社会自治)模式,将会由理想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