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社会的根本要求,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趋势。在大力提倡透明政务、阳光政府的背景下,各部门、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于2007年1月17日召开第165次常务会议,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条例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在该会上获得公布,在下文中简称为《条例》,并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出台及实施。随着《条例》的正式出台及实施,象征着中国第一次以法律这种形式,对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监督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以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基本上均停留在传统方式这个层面上,并因此导致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方面的渠道窄、时效慢、内容少,《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机关普遍集中主动公开了相关数量的政府信息,纷纷建立相应的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信息从不公开到主动公开的重大变化。依申请公开的引入其既是《条例》的一大进步,这就意味着公民获取政府不主动公开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但同时这也是实践中的难点。 本文以县一级政府L市为案例,考察L市政府对于《条例》的执行效果及优化对策。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L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运作现状,从主动公开方式、以申请公开方式、信息公开程序及救济工作等方面分析,发现L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在问题当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既有共性问题又有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存在于法律不健全和执行效果不理想。个性问题中,对于主动公开工作,因为专业技术人才不足,设备环境有限,只能过分依赖于政府门户网站,仅仅主动发布一些与民生关联不大的信息,不能引起民众的注意;而在依申请工作方面,更多地是对照《条例》的规定执行,但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操作流程,更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究其原因,首先是民主法治观念没有深入人心,一部分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要进行信息公开,或者只是知道其中的皮毛,而在政府工作人员方面,对待信息公开方面不够认真,缺乏为民服务意识,缺乏为民办事的服务热情;其次是信息公开制度设计不够全面,存在申请人信息过于简单、没有目录等。 依据问题和原因,L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增强社会的民主意识,改变社会民众不理解信息公开的现象;改变政府工作人员没有重视信息公开问题;发挥新媒体所具有的优势,充分借助论坛、微博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此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加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发文质量;从《条例》本身着手,提出明确申请条件、编制公开目录及发展救济制度三方面的完善建议;规范操作流程,细化备案、审查、回复等流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强化监督力度,促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及社会公众多部门协作作业监督,这对有效遏制违规行为非常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