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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进一步深入,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人们的交易方式开始由现实走向网络,而网上交易后的支付方式也开始由传统货币支付向电子支付方式转变。在电子支付方式中,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代表的支付方式打破了银行在电子支付领域中的垄断地位,创新了支付方式,便捷了资金流动,同时也为电子商务提供了便利、高效的资金转移服务。但与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的繁荣景象形成对比的是,我国在较长一段期间内对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由此导致了一些在第三方支付服务中所产生的负面问题,例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第三方支付服务各方法律关系混乱、沉淀资金管理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洗钱等网络金融安全问题等。同时,第三方支付也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美国的PayPal作为成立最早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其在美国、欧盟等国受到了不同形式的法律规制。我国于2010年颁布了专门针对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法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解决第三方支付中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文通过对第三方支付服务中的基本问题进行法律理论分析,参照比较各国在解决相关问题时适用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在国内已有立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几点建议,以促进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的内容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第三方支付情况概述。本章主要从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界定、分类、交易流程和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等角度对第三方支付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从而认清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二章:第三方支付基本问题的法律理论分析。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定位应当为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服务中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客户之间形成代理关系、保管关系和担保关系,而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第三章:第三方支付现存法律问题。由于国内外相关立法的缺失,第三方支付目前存在较多法律问题,本章主要提出了以下问题:第三方支付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第三方支付服务中参与各方法律关系混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沉淀资金管理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第四章:比较各国针对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问题的应对措施。本章着重介绍了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发展相对成熟的两个国家和地区(美国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现存法律问题的解决机制。通过与我国现存法律规制制度的比较,试图提出更完善更适合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