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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作出的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论断,使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得以显现。在新的形势下,有关人大制度的研究取得了颇多丰硕的新成果。人大代表履职作为代表制度的核心所在,对于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发挥制度的优越性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目前,代表履职的程度和法律的规定相比还有差距,履职的效果与人大工作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民主政治的要求相较仍显得差强人意,因此,对代表履职能力进行研究成为了人大制度研究的一个热点。通过搜集已有的材料来看,对于代表履职能力的研究,多关注基层或全国人大代表,对于省人大代表履职研究较少。省人大代表作为地方最高一级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其他层级代表相比既有共性,更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因此,本文从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入手,以河北省人大代表为例进行分析研究。 本文通过搜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已有的文献资料,借鉴西方议会制度的可取之处,吸收河北省内外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在全面梳理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现状的基础上,对制约其履职能力发挥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的对策和建议。这对提升省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地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代表履职的理论和实践,人大制度的创新、坚持和完善都有所助益。 第一部分,引言部分探讨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将选题与当前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与社会环境的变革结合起来,与代表履职的实际结合起来,强调选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概括和总结有关研究成果,为课题研究打好经验、文献和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介绍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文章的重点、创新点、难点。 第二部分,梳理与省人大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理论,为课题的论证提供理论上的依据。主要涉及人民主权理论、代议制理论和代表制理论。介绍西方资产阶级学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我国理论学术界关于民主与代表理论的相关论断,着重引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民主形式及其所涉及的代表方面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分析河北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现状。界定代表履行职责的涵义,省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要求及特点。分析河北省人大代表在履职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两个方面阐述。 第四部分,剖析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根据分析得出:省人大代表结构、身份、素质制约,对省人大代表履职的能力和实际效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上的障碍,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保障措施不到位等,是制约其履职能力的重要因素。 第五部分,针对制约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发挥的原因,提出解决的途径。本章认为把好代表入口关,是提高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前提条件;提升综合素质,是提高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内在要求;加强履职监督,是提高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外在强制力;拓宽联系渠道,是提高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是提高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保障。多措并举,才能有效提升省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