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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形态问题一直是刑法理论中的重大而深邃的研究课题,对该课题研究程度的深入,往往直接关系到刑事司法实践中一罪与数罪的司法认定。转化犯是我国学者对刑事立法的理论概括,它既有别于其他目前已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中的一些常见性的罪数形态,也没有刑法原理理论方面的根据,由此导致刑法理论界对转化犯的一系列基本理论的认识都产生了不少的分歧。对转化犯理论进行相对系统的理论研究必然对转化犯理论体系的完善、建全我国罪数形态理论的发展、解决司法实践的适用分歧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本文由导论、(五章)正文与结语构成。导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本论题的研究状况、研究思路与方法等。笔者将正文部分分成五个方面展开研究,即转化犯的本体理论、转化犯的理论定位、转化犯与相关犯罪形态的关系理论、转化犯在立法中的适用评价以及转化犯的制度完善。第一章论述了转化犯的本体理论。从对转化犯概念的分歧中梳理争议的焦点,寻求不同观点的理论依据,进而界定本文研究转化犯的立场。随后,根据转化犯的概念总结转化犯的基本构成特征,重点论述了转化犯的犯罪构成要件特征中犯罪主体方面与犯罪主观方面的特征。通过对转化犯构成要件中“先行行为”的认定、“转化条件”的界定,明确转化犯的存在范围。在对转化犯几种类型的分析中,表明本文关于转化犯的立足点,并为下文研究共犯中的转化犯认定问题埋下伏笔。第二章论述了转化犯的理论沿革。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关于转化型犯罪的不同界定的比较研究得出对于该种转化型犯罪定义为转化犯的合理性。从我国有关转化犯立法发展的历程,表明转化犯理论发展的逐步性。转化犯理论的出现,既有理论上的根基也有事实上的依据。在总结我国转化犯的立法价值的同时,体现转化犯的理论价值。第三章论述了转化犯的关系论。沿袭着转化犯属于罪数形态中特殊的一员,引出了转化犯与其他相关罪数形态关系的讨论以及与相关罪数形态发生竞合时的处断原则。转化犯的犯罪形态分为基础之罪的犯罪形态与转化之罪的犯罪形态,进一步界定基础之罪与转化之罪可能存在的犯罪形态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共同犯罪中的转化犯区别于共犯中的实行过限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犯,结合片面共犯的理论分析共同犯罪中转化犯的认定。第四章论述了转化犯的实践论。经过各国对犯罪转化的刑事立法的比较分析以及我国关于转化犯具体条款设置方式的变化过程与特点,看出学界仍然对于转化犯的立法范围的认识存在分歧。通过对我国转化犯的立法范围重新、全面评析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刑事立法关于转化犯理论的适用范围。第五章论述了转化犯的制度完善。转化犯的理论研究从根本上仍然逃脱不了罪数形态理论体系的框架,但转化犯不属于实质一罪、法定一罪或者处断一罪中的任何一种罪数类型。对我国转化犯立法的性质进行理论分析,从而根据现有转化犯的立法条款总结转化犯自身理论的困境。寻求转化犯理论体系的突破和完善,依托于现实理论研究的进度以及我国关于转化犯的刑事立法完善的及时性,才能最终让理论实现完善、成熟直至服务实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