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改革开放大发展的三十年亦是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繁荣壮大的三十年,在这一黄金时期中国的法律事业无论在质与量上均有翻天覆地的提升,但是伴随着法学院系的大量兴办、法学教育的泡沫式扩张以及法律职业商业主义、工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倾向渐浓,中国当下的法学教育正在与法律职业逐渐脱节,不能很好的为新世纪中国全面发展服务,正是基于这个紧迫现实,本文决定从如何实现中国法科大学生良好职业衔接出发,探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良好契合路径,努力构造或尝试若干符合中国国情并具有现实操作性的过渡模式,从而为中国法科大学生顺利平稳就业、真正发挥出法学院应有的价值与功用、推进中国法律运行效果并最终助益中国法治做出若干建设性贡献。本文于第一章开篇从应然意义上阐述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正态关系,也以此为全文的探求寻觅制定目标和方向。从法学、哲学、社会、历史的宏远角度依次道出了真正恰当地实现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良善衔接和有机过渡的最直接、间接以及终极的意义和价值,为的是让读者真正体会到这个微末的细节所体现的宏远意境。论文的第二章驻足宇内、放眼广观对当今世界主流典型法治国家的过渡衔接模式逐一审视考察,最后从英国、德国、美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模式中总结出宝贵规律和核心特点,从而吸取精华、折中损益以便最终充分结合我们中国实际达到马到功成之目的。全文第三章枚举了中国法科大学生三种典型职业去向所体现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现状,从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公司法务人员不完善的“生产过程”中探寻和排查出法律职业不良衔接背后所存在的不容忽视的法学教育问题,为全文制定了探讨寻找适合我国的衔接过渡模式的重大任务。本文最后一章反思整理中国目前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培养非对称性的现状,笔者尝试从法学院功能设置和教学形式内容角度、打造层次分明统一的中国法律职业培养共同体平台角度、具体丰富的工作经验角度提出若干衔接这两大主题的模式或方案,以争取探索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良好契合,实现良善的综合效果。在论文的结语中,笔者重申实现两大主题顺畅衔接应当成为国家政府、法学院系、法律学子关注的交集,这种法治细节与法治细胞的培养意义深远,这种以最低成本和最不明显变化悄无声息般进行的法治建设必定会为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氛围定下最为深沉的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