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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无被害人犯罪一直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刑法理论界研究的热点,无被害人犯罪的研究对世界各国的刑法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国家也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一波波刑法改革的热潮。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开始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着重研究无被害人犯罪对我国法律改革的影响上。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罪化问题是各国都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无被害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变迁,一些国家的刑事立法已经将某些无被害人犯罪非罪化。我国与国外相比,非犯罪化的广度较小,力度较轻,理论界对某些问题也存在着诸多争议。笔者认为,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罪化除了需要获得正当的理论基础,还需要结合各国的经济发展条件和社会舆论民情等等各个方面的考量因素。因此,无被害人犯罪不仅仅是某一个孤独平面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立体的,需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综合考虑的问题。我们不能对无被害人犯罪用简单的全盘犯罪化或者是全盘非犯罪化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是应当找到一个最好的切入点,分清情况讨论问题,才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讨论无被害人犯罪化或非罪化的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如何正确地划定我国的犯罪圈的问题。在本文中,为了很好地探讨无被害人犯罪,笔者将从四个部分入手。第一部分是对无被害人犯罪的概述。该部分主要探讨的是无被害人犯罪产生的背景以及它的概念和范围。第二部分,笔者对无被害人犯罪的非罪化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笔者对我国的无被害人犯罪非罪化给出自己的立法建言。首先,笔者会对我国刑法中无被害人犯罪非罪化的立法现状进行研究。其次,笔者将对我国刑法中的典型的无被害人犯罪进行个罪分析。笔者希望自己在得出相应结论的同时,可以抛砖引玉,对我国无被害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