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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国正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者们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探索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与现实意义,并尝试从新的视角对该进行更深入的研究。随着社会资本理论在社会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诸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学者们尝试将社会资本理论应用到独立董事问题的研究中,但目前还不是很成熟。国内相关文献的缺乏为该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契机。因此,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出发,研究具有较高社会资本的独立董事能否更好地履行职能是本文研究关注的重点。 本文以独立董事为研究对象,在独立董事社会资本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从结构维度、关系维度、能力维度以及意愿维度对独立董事社会资本进行量化,进一步研究其对独立董事履行资源提供职能和监督职能的影响。本文以我国2008-2012年A股上市公司8115个样本数据为基础,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检验。通过以上研究,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一方面,独立董事社会资本对其资源提供职能的发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独立董事的结构维度、关系维度以及能力维度都与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即独立董事比例、兼职席位、学历、年龄的增加,与政府关系程度的加深,这些都使独立董事社会资本增加,更好的发挥资源提供职能,促进公司绩效的提升。而独立董事的意愿维度与公司绩效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进一步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社会资本对公司绩效的促进作用在国有企业中体现的更加突出,尤其在国有企业中,独立董事社会资本的政治关系在促进公司绩效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在非国有企业中,这种作用并不明显。 另一方面,独立董事社会资本对其监督职能的履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独立董事社会资本的结构维度、能力维度与盈余质量正相关,即随着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学历以及年龄的增长,独立董事社会资本的积淀越加深厚,能够更好的纠正公司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更加高效地发挥监督职能。当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之间不存在校友及其他关系时,更有利于独立董事保持客观独立性,便于独立董事运用其社会资本发挥监督职能。实证研究中没有发现独立董事社会资本的意愿维度对监督职能的发挥产生显著影响。 上述研究从社会资本这一全新的视角对独立董事履职问题进行了梳理与深入研究,客观分析了独立董事社会资本在其履职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为独立董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经验证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