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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和思想流派,不仅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而且已经成为了我国思想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作为19世纪英国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他的思想可以说是沟通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桥梁。他在继承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同时,还对其进行了修正和发展。 本文的引言部分首先从介绍自由主义的内涵和三个发展阶段出发,突出了自由主义的重要地位;其次简要介绍了密尔的生平和他的自由主义思想的桥梁作用,以此来说明本文的选题理由及意义。接下来的部分从密尔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继承和修正;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发展即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和他的功利主义学说的关系以及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评价和意义四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密尔在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个人自由至上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扩大了自由的范围,不再仅仅限于讨论公民的政治、经济自由,而是从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探讨个人自由,即公民的社会自由。此外在国家“有为”还是“无为”的问题上,密尔修正了古典自由主义主张的放任原则,提出了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行干预,即有限干预的理论。密尔的《论自由》是他的自由主义思想的最好论证,包括三个方面:即理论层面上的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行动实践层面上的个性以及试图从理论上划分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界限。此外,从密尔的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的关系论述了自由主义思想是以功利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正如密尔所说:“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