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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民行为是指员工自发进行的,在组织正式的薪酬体系中尚未得到明确或直接的承认,但就整体而言有益于组织运作的功能和效率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性:(1)自觉性,组织公民行为是员工的自主性行为,并非工作角色所强制要求的;(2)行为不在组织明确赏罚的标准范围之内;(3)行为对组织效能和长远发展有积极意义。学校组织和教师工作的特点决定了进行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文献分析、个别访谈、开放式问卷调查、两次较大规模样本施测、实证分析,尤其是对人口统计学变量进行控制,对共同方法偏差进行控制和检验等程序,本研究以我国大陆11个省市自治区62所中小学的1213名教师为研究对象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进行了研究。其主要发现如下:(1)在我国大陆地区发展了《中小学教师组织公民行为量表》,量表由24个项目组成,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同时,在我国大陆地区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由七个维度组成,分别为:关心学生生活学习、关心学生思想及交流、积极主动性、帮助同事、节约保护学校资源、支持维护学校形象、自我提升;其中,与企业员工组织公民行为相比,关心学生生活学习、关心学生思想及交流是学校教师组织公民行为所特有的两个维度。(2)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发现,在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七个维度中,个人主动性、节约保护学校资源两个维度平均得分最低,且离散趋势最大(即标准差最大)。(3)人口统计学变量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总体变异有显著解释效应,对部分维度有显著影响。(4)在控制人口统计学变量后,校长变革型领导各维度均独立于其它变量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变异有显著解释效应,其中个人魅力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变异的解释效应最大。(5)在控制人口统计学变量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组织支持等态度变量均独立于其它变量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变异有显著解释效应,其中组织支持的解释效应最大,其次为程序公平,分配公平的解释效应最小。(6)组织支持在校长领导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中存在部分中介作用,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在校长领导对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中不存在中介作用。(7)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在校长领导与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相关关系中存在正向调节作用,即当教师的分配公平、程序公平感越强时,校长领导与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相关关系也就越强;当教师的分配公平、程序公平感越弱时,校长领导与教师组织公民行为的相关关系也就越弱。文章最后就实证研究的发现进行了讨论,并指出研究的不足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