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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要求农民的普遍小康、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和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切的实现有赖于农村公共物品合理有效供给。税费改革是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筹资方式的改革,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产生巨大影响。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取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公共物品及其供给理论,以税费改革后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个案材料为例,全面说明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深入分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即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不作为、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不合理,指出只有培养适应转型中的农村社会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