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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且难以抑制的现象已成为当下民众焦点关注的民生问题,过高的房价带来住房负担能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生活质量,住房作为民生的最基本条件,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惠阳作为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市,享受到了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人口和资本的溢出效应,土地财政收入近几年快速增加,满足了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然而惠阳居民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却也承担了与之带来的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本文采取文献研究、统计分析和比较分析法,查阅各种资料,梳理土地财政、城市房价和住房负担能力的概念及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土地财政的特点、体系与问题进行总结,土地财政通过增加购房成本和引导市场保持积极展望这两个路径推动房价上涨,而土地财政的风险主要有加剧产业不平衡、引发金融风险、阻碍转型升级和影响社会稳定这四个方面。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检验房价与土地财政的关系,通过查阅惠阳历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等数据,分析惠阳土地财政的构成、土地财政现状和土地财政与房价的关系,简要验证土地财政和房价间的关系。最后使用动态、静态房价比和剩余收入法等方式对惠阳居民的住房负担能力进行计算,得出惠阳区居民各个阶层的具体住房负担能力,探讨惠阳居民的住房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研究发现,一是在土地财政作用于房价的基础上,2018年惠阳房价较2010年增长2.5倍,快速上涨的房价已对居民的住房负担能力产生影响;二是通过静态房价比、动态房价比和剩余收入法测度各个阶层的住房负担能力,得出低收入和较低收入人群无法负担当前状态下的房价这一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要进行强有力的干预,一是加强保障房建设,通过政策兜底重点保障低收入和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确保低端有保障;二是通过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合理平抑房价,创新社会治理让,让房价运行在合理的区间,不断提高民众的收入,让更多的中收入者住有所居,并鼓励民众为自己的住房奋斗;三是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快产业转型和涵养财源的工作,让财政收入更加安全。在党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惠阳政府需要坚持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惠阳成为人民满意度高,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
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
惠阳作为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市,享受到了中心城市的产业转移、人口和资本的溢出效应,土地财政收入近几年快速增加,满足了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然而惠阳居民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红利却也承担了与之带来的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本文采取文献研究、统计分析和比较分析法,查阅各种资料,梳理土地财政、城市房价和住房负担能力的概念及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土地财政的特点、体系与问题进行总结,土地财政通过增加购房成本和引导市场保持积极展望这两个路径推动房价上涨,而土地财政的风险主要有加剧产业不平衡、引发金融风险、阻碍转型升级和影响社会稳定这四个方面。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检验房价与土地财政的关系,通过查阅惠阳历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等数据,分析惠阳土地财政的构成、土地财政现状和土地财政与房价的关系,简要验证土地财政和房价间的关系。最后使用动态、静态房价比和剩余收入法等方式对惠阳居民的住房负担能力进行计算,得出惠阳区居民各个阶层的具体住房负担能力,探讨惠阳居民的住房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研究发现,一是在土地财政作用于房价的基础上,2018年惠阳房价较2010年增长2.5倍,快速上涨的房价已对居民的住房负担能力产生影响;二是通过静态房价比、动态房价比和剩余收入法测度各个阶层的住房负担能力,得出低收入和较低收入人群无法负担当前状态下的房价这一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要进行强有力的干预,一是加强保障房建设,通过政策兜底重点保障低收入和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确保低端有保障;二是通过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合理平抑房价,创新社会治理让,让房价运行在合理的区间,不断提高民众的收入,让更多的中收入者住有所居,并鼓励民众为自己的住房奋斗;三是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快产业转型和涵养财源的工作,让财政收入更加安全。在党中央的宏观调控下,惠阳政府需要坚持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惠阳成为人民满意度高,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
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