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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特别是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所呈现出的高速、多变、多元、复杂等特性,以及诸如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等难题,传统的政府管理出现“失灵”,需要协作性、灵活性和包容性更强的机制。中国自身的发展也与国际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如何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挑战,在国际合作中维护国家利益,也是今后公共管理的重点之一。所以说,加强国内协作治理及参与全球治理是政府和学界应当共同关心的问题。海事管理机构作为交通运输部下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在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传统的管理机制也日益暴露出机构、职能的碎片化及公共服务供应提升乏力等问题。对于海事管理机构来说,寻求协作、机制创新是当前及今后发展的重要议题。本文选取上海海事局为个案,综合运用规范研究、案例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分析了海事管理机构实行协作治理的必要性及动力因素,重点对构建协作治理机制的一般原则、具体机制及现实的阻力因素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首先,对地方上涉水行政部门进行梳理,分析了海事管理机构面临的行政部门职能碎片化及内部官僚制组织机构困境等问题,对海事管理中的部门主义进行了剖析,并详细分析了开展海事协作治理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四个动力因素。其次,简要探讨了海事协作治理的主体、活动及机制构建的一般原则,阐述了共识机制、权责机制、沟通机制、信息机制、协调机制和评估机制等六项具体机制的设计、运作要求,从而搭建了海事协作治理机制的整体框架。最后,从主观、客观及外部环境等三方面分析了海事协作治理中的阻力与障碍,包括官僚作风、政府间信任、第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公信力、海事机构的协作管理能力、第三部门参与治理能力、行政绩效考核、央地博弈及协作治理的自身局限性等诸要素,据此,从协作治理制度建设和协作治理能力建设两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