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与管制平衡视野下的我国招标投标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rkblueange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招标投标作为源自政府采购的一种交易方式,实践中出现了大量“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的不平衡或冲突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将以“自治”与“管制”平衡理论为基础并结合笔者日常接触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实务,通过理论研究、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比较法研究等方式,对在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的不平衡或冲突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平衡两者关系、化解有关冲突的完善思路。  本文第1章首先从介绍招标投标的历史起源入手,阐述了招标投标是合同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并发展起来,而且,是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的需求而产生,从源头上找到了招标投标既要适用“意思自治”又要适用“国家管制”的必然性。其次,介绍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以欧盟、联合国、世界银行为代表的世界主要组织比较成熟的招标投标规定,重点阐述相关招标投标的发展趋势。再者,重点介绍了招标投标在我国发展的三个历程及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三大特点。最后,以《合同法》订立合同的有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招投标活动中三大程序招标、投标、定标的法律性质,阐述了招标投标行为的缔约法律本质;同时,结合我国将《招标投标法》纳入经济法系列的基本观点,分析了我国《招标投标法》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程序及其相关管制方法及基本原则所具有的经济法性质。  在第1章的基础上,本文第2章结合法学及经济学的有关理论,深入研究了“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适用于我国招标投标的正当性及平衡需求。首先,以“合同自由”是“意思自治”在合同领域的表现为基础理论,并结合“合同自由”所包含的缔约自由、相对人选择自由、内容决定自由、缔约方式自由、变更自由与解除或终止自由五大方面,阐述了招标投标对于“合同自由”的需求及对五大自由的保障,同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唯有保证招标投标中的“意思自治”方能实现招标投标所要达到的充分竞争、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从而确立了“意思自治”在我国招标投标中的正当性。其次,分别从经济学及法学的角度分析,阐述了“国家管制”作为解决“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适用于招标投标这一市场行为的必然性,并从实现实质平等、协调个人利益及社会利益和防止“意思自治”滥用的角度,分析了在招标投标中,需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国家管制为招标投标提供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使“意思自治”能够按照社会利益的需要发挥其积极作用具有重要作用。最后,在分析“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分析得出“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其实是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并重点阐述我国《招标投标法》应当以“自治”为主、以“管制”为辅,在划分“国家管制”与“意思自治”边界时应当注重是否违反招标投标中的“四大原则”,并反对将“防止腐败”作为划分“管制”与“自治”边界的考虑因素,全面论述我国招标投标中对于“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平衡需求及实现平衡需求的有关原则。  本文第3章则主要结合笔者在招标投标实践活动中遇到的有关案例及接触到的实际情况,对这些案例及实际情况所反映的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的冲突问题进行了解析,以发现现有招标投标法律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招标投标法律应更充分尊重意思自治,限制国家管制介入的建议。本章首先介绍了将我国《招标投标法》强制适用于自愿招标缺乏“国家管制”的必要性,并提出应当将《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必须招标的项目内,或者对《招标投标法》的各具体条款进行修订以减少限制自愿招标项目的规定,以增强自愿招标市场的活力;其次,在介绍我国普遍存在的“黑白合同”三大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招标投标法》所禁止的在招标投标订立正式合同后的合同变更问题,提出招标投标的正常变更的合理性,并建议应当将招标投标的正常变更与“黑白合同”进行严格区分,并做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定;最后,从大幅提高效率及节约社会成本考虑,提出了在不违反“四大原则”的基础上,招标人与所有投标人通过意思自治达成一致变更个别招标程序的合理性。  本文第4章主要通过分析世界银行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和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联合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有关规定,以借鉴其中的相关规定为完善我国招标投标法提供支持。并对本文中笔者对完善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思路进行了归纳和进一步分析,其中,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立法方面来看,建议更为明确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管制所要达到的目标并明确强调管制目标与“四大原则”的规范性作用;改变现行《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对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的笼统规定;在《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标合同正常变更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在《招标投标法》中对通过意思自治变更招投标的个别程序的问题进行肯定。第二、从观念上,建议厘清《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的边界,并将应当由《合同法》予以规制的内容交由《合同法》予以规制。第三、从法律的执行来看,建议增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人员的法律素质,更新执法理念,以促进将招标投标法所需推行的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观念落到实处。  最后,笔者总结认为:在招标投标中,“意思自治”与“国家管制”作为适用于招标投标全过程的两大原则,在促进招标投标的正常开展中均起到重大作用。但是,在招标投标中,应当更为清晰地界定“国家管制”和“意思自治”的边界划分,应当始终坚持以意思自治为主,国家管制为辅。而具体到我国招标投标则应当限制国家管制的介入而更充分尊重意思自治,以期实现我国招标投标活动更为充分的发展和我国《招标投标法》所追求的提高招标投标的竞争功能,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立法宗旨的实现。
其他文献
作为一名海神,妈祖的主要神职是安澜利济,护佑人们海上航行的安全。就信仰地域而言,妈祖信仰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带。舞水流域深处大西南山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带,它虽远离海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企业迅速遍及全世界,其社会责任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普遍关注的焦点。在东道国,跨国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优势,不断垄断和抢占人力、资本、物资等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走上了国际舞台。然而,与中国综合国力不相称的是,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却不拥有其应有的国际影响力。扩
通过对沙漠砂进行的大中型槽原位测试模拟试验研究 ,建立了静力触探和标准贯入试验指标与砂土密实度间的经验相关关系 ,分析了现有规范应用到沙漠砂中的一些弊端 ,并提出了一
弗洛姆将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西斯的肆虐归结为人类对于自由的逃避。在他看来,逃避自由在现代社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它体现为“异化”已成为人的认识模式和生存方式。在这种模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员之一,马尔库塞延续着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传统,但是,他的社会批判理论又不同于传统的纯思辨的、形而上的哲学沉思,而是集中体现为一种对人的现实生存境
少数民族习惯法千百年来通过口头相传、书本记录、碑刻等方式,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当地民族广为流传和接受。黎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一道,通过“风俗的统治”在社会生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的深层次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在目前我国特殊的语境下主要表现为权力的依赖、物的依赖和自主个性相互交织的复合型人性状态。因而,如何
本文以桑植七个白族乡为田野调查点,以桑植白族“三元教”为研究对象。利用发现的和积累的材料,对桑植白族“三元教”这种民间信仰进行描述性分析。初步展现了桑植白族“三元教
洛克的欲望观对其政治哲学的建立与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洛克认为,自我欲望的实现不是自我放纵,而是自我控制。人的自然欲望既是个人的追求,又是上帝赋予人的责任,应是一种理性的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