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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关键问题。他们大多从事高强度或者高危险的工作,但却是最缺乏保障的人群之一。目前学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选择没有统一的意见。对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不同看法,是对不同利益相关者优先次序先后不同排列的结果。政府作为政策制定和财政资金注入者,在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上起着关键作用。基层政府作为政策执行者,对于政策产生的结果有着直接影响。本文选择了顺德地区作为研究样本,通过个案访谈和当地农民工相关数据的收集,对当地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农民工获保障状况做出描述性说明。 顺德当地农民工存在参保率低的问题。虽然国家早已把农民工纳入参保对象。但是这一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顺德政府被动执行中央政策规定,是它作为中央政府代理人却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结果。对顺德户籍职工来说,社会保险是一项地方性准公共物品。但是顺德政府通过对社会保险待遇续入的限制性规定,把它变成了需要付“会员费”的俱乐部物品,农民工因此需要付出比本地户籍职工更高的成本。要改变这一情况,需要中央对已有的政府考核指标进行改革,强调基层政府作为中央政策执行机构,要严格执行农民工相关社会保险规定。 顺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需求与当地社会保障计划存在较大的非一致性。顺德政府制定政策的主要依据是上级政府的规定,而不是本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要。从理论上说,农民工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促使政府改变社会保障计划组合,满足自己的需求。这有两个前提条件:居民依靠利息生活;地区间存在类似于厂商为了争夺消费者而形成的竞争。显然农民工的迁徙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农民工还可以通过参与到社会选择机制中,影响集体偏好来促使当地政府提供满足自己需要的社会保障计划。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农民工融入当地,并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待遇。另外,基层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计划可能会产生超地方化问题,可能会遏制基层政府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意愿。最后,农民工虽然外出务工,但是与流出地始终存在密切关系。流出地土地保障、家庭帮助是农民工维持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流入地基层政府在界定农民工社会保障责任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既要避免农民工获得保障不足,也要防止农民工获取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