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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其指定目的是整治党的队伍,凝聚党的力量,促进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是党推进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教育材料。2015版《条例》对2003版《条例》做了全面修订,在继承党长久以来的党纪建设经验基础上,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强化政党先进性的实践成果,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迈上了新台阶。随着中国法制社会的推进,法律法规对于当今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法规类文献的翻译也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探讨法规类文本的维吾尔文翻译问题。本文首先对汉语法律条文的特点进行研究,指出研究法律语言的内容包括法律专业术语及一般词语,一般词语包括模糊词语、四字格、文言词语和情态动词,句法内容包括固定格式、转折句和条款句。以翻译理论为指导讨论了法律文本翻译方法——直译和意译,并在此基础上具体讨论加词法和减词法等翻译技巧,通过讨论我们认为这些翻译方法和技巧为法律文本的翻译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本文对汉语法规类文本的维吾尔文译文进行研究,在准确原则、目的原则、忠实原则指导下,与汉语法规类文本的特点相对应的维吾尔语法规类文本的翻译结合,在翻译时体现法规类文本翻译的目的,要忠实于汉语法规类文本,更要保证上下文的连贯,才能达到法规类文本翻译的目的,才能翻译成与汉语法规类文本具有相同效力的维吾尔语法规类文本。通过对汉语法规类文本进行的维吾尔文译研究,发现准确原则、目的原则、忠实原则,对法律法规翻译具有很好的解释力,并且法律法规翻译以“直译为主,意译为辅”的原则进行翻译。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拓宽翻译理论的研究视野,为法规类文本的翻译提供指导作用,为今后的翻译实践和教学提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