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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统地研究了经济法上的社会整体利益这一基础概念,从特征、地位、内涵、外延和法益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一种体系性的观点。通过梳理法之利益理论的学术演进,本文从中发现了一种可能的、建立在前人智慧基础之上的研究框架,并将之运用于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研究。本文主要分为七章,共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部门法视角研究公共利益的分类。通过对公共利益内涵的横向展开,对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民法及行政法上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比较分析,归纳出各自的特征,旨在呈现不同部门法所保护的公共利益的特殊性和侧重点,为从部门法视角研究经济法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提供参照体系。第二部分归纳了国内经济法学界对社会整体利益达成的基本共识,并提出对经济法上的整体社会利这一概念的初步把握。国内不同经济法学说都在不同程度、不同方面涉及到了社会整体利益的内容,然而目前尚无专门对不同学说中社会整体利益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得出其共识的著作及论文。学界在经济法上的已有共识,将为后来人的努力提供一个清晰的路径和研究方向,也是本文的研究起点。第三部分主要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独立性这一问题,提出并论述了“利益诉求演变条件一致性”的观点。通过分析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民法及行政法上的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经济法上的社会整体利益在经济发展阶段、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背景以及法律社会化程度等三个利益诉求演变条件上的一致性,论证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经济法基础概念的独立性,回应其他部门法学者的质疑。第四部分主要从比较法的视角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内涵与外延。一方面,从学术演进的视角,梳理、并归纳社会整体利益概念的产生和演进过程,总结出国内经济法学说有关社会整体利益的观点在学说移植和继受上的路径依赖这一观点;另一方面,对国内及国外经济法诸学说关于社会整体利益内涵与外延的观点进行梳理、比较和甄别,并对社会经济基本权理论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法益结构。笔者试图提出一种更为合理的理论建构,即社会整体利益“外延—内涵—价值目标”的模式,进而以这样的理论框架对国内经济法诸学说有关社会整体利益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证其合理性和不合理性,最后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一种体系化的观点,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调整路径进行了补充性研究。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