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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相当数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是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现象之一,由此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荡与不安。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应“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要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追求“所有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乃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阶级社会的最主要特征和重要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有待继续提高、经济社会转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原因,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不断扩大,许多社会问题暴露出来,加之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传播、放大,弱势群体问题日益突出。关注弱势群体,在全社会营造帮助他们确立社会尊严的浓厚氛围,提升他们的幸福生活指数,是当前党和政府极为重视的议题,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以来,关注弱势群体越来越成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特别是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发表以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层出不穷,涉及权利保护、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教育保障、医疗卫生、运动健身等许多方面,但相关研究多局限在基本理论层面,应用研究并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特别是几乎没有人将“弱势群体”和“尊严”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统筹考虑。鉴于此,笔者通过对“弱势群体”内涵、外延及公平正义等相关关键词的研究,从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多方面查找弱势群体存在的问题,剖析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尊严”内涵的研究,分析“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尊严的人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为弱势群体确立社会尊严寻求可资借鉴的对策及合适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