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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于2010年4月16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单边市”的结束,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卖空”机制。在中国正式推出股指期货之前,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推出了本土股指期货和异地股指期货,广大学者和专家对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普遍结论是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波动水平的影响取决于不同的市场,而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得到了比较广泛的验证。随着中国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中国的学者和机构也对股指期货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展开了讨论和研究。 本文在回顾了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和总结归纳股指期货的特点功能之后,对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需要和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在对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标的物和合约元素的介绍基础之上,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的波动性的影响和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展开实证研究。 对第一个研究问题,在得出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之后,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来衡量股指期货价格和股票价格的相互关系。第二个研究问题,运用了事前与事后研究方法,通过观察在GARCH模型中引入了反映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前后的虚拟变量DF系数的大小和显著性来测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率水平的影响。 实证研究得出结论:(1)沪深300股指期货对股票价格具有引导作用,价格发现功能发挥较为显著,同时对前后两个阶段的比较分析中得出,第一阶段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量较第二阶段多达10%以上,因此其价格发现功能比较显著,间接证明了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需要期货市场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2)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没有显著增加甚至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股票市场的波动率水平,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实现了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平稳对接。 文章最后指出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推出是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提出了促进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发展的政策建议,认为应该积极稳妥地进一步推进股指期货交易,适当放宽投资者门槛和推进机构投资者培育,加强投资者教育同时应该对股指期货的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