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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是全中国人民的理想追求,也是党和国家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任务。普惠金融以金融服务机会平等为导向,是国家近年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力行推广的重要构成。2015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1的发布正式为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提出部署,其中对普惠保险的规划也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农业保险作为普惠保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保险特有的防灾防损功能,为我国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强劲的风险屏障。特别在贫困农村地区,农户收入来源单一,“靠天吃饭”特征明显,农业保险的介入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巨额损失使得农户陷入贫困陷阱。为了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让农户人人享有农业保险的服务增益,国家近年来推广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从2007年开始试点,到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2的正式推出,再到2016年、2019年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农险补贴的增量扩面,以及中西部地区补贴力度倾斜等等。我国政策性农险补贴工作的快速推动保证了我国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国步入全面小康新时代,得益于过去几年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全国人民共同的努力下,实现了全民脱贫。其中,增加农民的收入,消除农民的绝对贫困,一直是扶贫工作的重点。在农业生产中,抵御自然灾害风险是务农农户的迫切需求,虽然农业保险能够发挥巨大作用,但在我国农险发展的历史前期,实践表明农业保险的准公共品性质和农户微薄的收入水平导致了农险市场失灵现象,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农险的低覆盖率也无法实现全体农户实现脱贫。一方面,绝对贫困的暂时性消除,并不能一劳永逸,防止贫困反弹,巩固扶贫成果依然是未来政府的重要任务。贫困形成理论和扶贫理论告诉我们,“一国贫困是因为它贫困”,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加大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才能帮助贫困地区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另一方面,绝对贫困的解决并无法消除相对贫困,在遵循非均衡增长理论下,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为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均现象,福利经济学和新剑桥学派凯恩斯的收入分配理论也说明,贫富差距悬殊无法形成社会的帕累托最优从而促进社会需求的增长,实现社会资本的有效积累。这需要通过国家政策的干预,平衡社会个体的初始经济禀赋,才能获得社会整体的最大福利效应。因此,在未来工作中,加大公共政策对贫困弱势群体的精准帮扶,调节收入分配格局是重中之重。绝对贫困的变化属于收入分配的增长效应,相对贫困的变化则属于收入分配的调节效应。农险财政补贴政策作为政府的专项公共扶贫政策,对缓解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会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本文围绕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三个关键词,通过机理分析中的数学模型推导以及宏微观双重视角的实证分析,来探讨我国政策性农险补贴政策产生的扶贫效果及引起的收入分配效应。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文献综述、相关概念的解读、相关理论分析、农业保险及其补贴政策实践的简要梳理,后期的研究首先从收入分配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调节效应两方面,进行政策性农险补贴、扶贫效果及收入分配效应的机理分析,得出本文的核心论点。再通过实证分析,从宏观省级及微观调研双重视角分别检验政策性农险补贴政策产生的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以加强本文论点的信服度。在宏观省级检验中,本文以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被解释变量,以各省市农险补贴数额为解释变量,运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双重差分模型检验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微观个体调研数据检验中,通过测度农村家庭的贫困指数的三类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基于中国官方贫困线和世界银行贫困线两个不同的标准,运用多种截面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同时补充以农村家庭年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分组分位回归,检验政策补贴在农户群体内部存在的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最后得出本文的结论,并就如何更好的实行农险补贴政策做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全文共包含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分析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对保险、政策性保险与农业保险,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贫困和扶贫、财政扶贫的收入分配效应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做了概括阐述。第三部分为农业保险及其补贴政策的政策实践,对我国农业保险及农险补贴政策的历史进程做了梳理。同时对我国实行的农业收入分配政策进行了探讨,从比较分析得出农险补贴政策的优势。最后分析了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农险补贴模式,并从中得出启示和借鉴。第四部分为政策性农险补贴、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的机理分析。分别从收入分配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调节效应,运用数学模型的推导,进行了机制作用的研究。在收入分配增长效应方面,从信贷支持、转移支付、农业产出激励三个路径进行探讨;在收入分配调节效应方面,从城乡异质性、地区异质性、群体内部异质性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最后得出本文的核心论点。第五部分为实证分析。分别从宏观省级和微观调研进行回归检测。在宏观省级方面,以各省市各年度农险补贴数额和城乡收入差距为解释变量,以农村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被解释变量,通过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双重差分检验考察了存在的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微观层面,进行了农户家庭贫困指数三个指标的测度,并以其为被解释变量,以经手动计算得出的农户获得的农险补贴数额为解释变量进行了Logit和Tobit的多种截面模型回归,另外还补充了以农户家庭年均总收入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分组分位数截面回归,主要考察了农村群体内部存在的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政策性农险补贴政策具有显著的扶贫优势,是国家政府需要长期坚持的战略部署;二是政策性农险补贴政策能够产生显著的正向收入分配增长效应;三是政策性农险补贴基于产生的收入分配增长效应,能够引起方向不同的显著性收入分配调节效应。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一是要坚定实行农险补贴政策,并作为长久的国家惠农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政策;二是要借鉴国外经验,推动立法,建立农险巨灾再保险机制,构建“保险公司-农户”的双补贴机制;三是要优化补贴政策力度,做到增量扩面;四是需要加强精准识别,重点关怀贫困农户,继续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农村地区的财政倾斜,加大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对口财政帮扶;五是要加大相关人才培养建设,做好农险补贴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强化监管,提高农险补贴效率。本文的创新点是:一是尝试将政策性农险补贴与扶贫效果、收入分配效应相结合进行分析,在选题及研究内容上具有创新性;二是对政策性农险补贴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框架的梳理和内容的完善,并将其分解成收入分配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调节效应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三是尝试引入了新的指标测度和研究方法。在农险补贴扶贫效果和收入分配效应研究上,以往针对农险补贴的研究,大多从绩效方面采用农民纯收入作为衡量的指标,并且缺少针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测度。在前人的基础上,通过宏微观双重视角,引入FGT的贫困指数测度方法,并采用国际和国内的不同标准来衡量具体的影响效果,此外,运用双重差分的计量方法,补充了农险补贴政策实施的效果以及对收入分配效应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