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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相伴而生的“房屋拆迁”浪潮不断涌现。涉及到政府、拆迁人以及被拆迁人三方主体参与的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利益博弈活动。实践中,被拆迁人在行政与民事双重力量压迫下居于被动的弱势地位,这导致野蛮拆迁、暴力拆迁时有发生,甚至演变成严重的拆迁冲突。作为宏观调控和征用城市建设用地主体的政府对此难辞其咎,同时也暴露出了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责任缺失。文章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房屋拆迁及政府责任的大量文献,进行相关性对比研究,探寻发达国家或地区可借鉴之成熟经验。文章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政策、法规、程序及实践出发,运用定性分析法勾勒出了当前拆迁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模型和简易的利益博弈模型。在此基础上研究分析了房屋拆迁的参与方从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对拆迁活动造成的影响,尤其是政府按“经济人”方式行动在房屋拆迁活动中所造成的责任缺失现象。基于现状和原因的探讨,文章提出构建以伦理为精神支柱、以制度为承载实体,伦理意识与责任制度高度统一的现代责任制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责任政府在精神构建上,要求重拾公共行政伦理的基本精神:公平与正义,树立全新的责任行政理念和法治理念;在制度构建上,要求明确厘定政府职能,科学合理界定公共利益,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政府责任控制建设,以及建立被拆迁人参与的权利保障机制等。通过上述责任政府的建设,文章最后描绘出了良性房屋拆迁关系模型,以便实现各拆迁主体间的利益均衡,化解城市房屋拆迁的各种纠纷,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作者认为,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强烈诉求,只要一个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那么它必定也是法治的、民主的、公平的政府;一个政府只有树立正确的责任观念,明确其担负的责任,并且在实践中积极、认真地履行这些职责,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责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