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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司并购方式,管理层收购自产生便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管理层收购(MB0)实质是市场经济对效率最大化追求的必然产物,对于亟须明晰产权与减退国有股的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意义。2005年《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颁布使今后中小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有法可依”。然而,该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主体界定、融资制度以及法律监管等方面尚有不足,对它们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规范操作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探讨管理层收购概念的基础上,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发展现状与特征进行了法律分析,并重点围绕管理层收购的收购主体、目标企业的范围、融资渠道和风险以及管理层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从改制的手段来看,国有企业改制是必然的,改制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管理层收购只是其中一种方法和途径。管理层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不是管理层收购本身造成的,而是我们错误的观念、不完善的相关配套制度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做法,给管理层收购以更多的制度支持,唯有如此,管理层收购在我国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