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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的生产过程,公办高校扩大校区建设的活动已经持续了将近十年,但是政府没有对这项全社会关注、影响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公共活动进行有效的规制,使公办高校扩建工作出现了许多失误。扩大招生数量后,公办高校必须及时扩大校区和校舍面积,以满足办学规模逐年扩大的需要。地方政府从发展当地经济、提高GDP的目的出发,积极推动公办高校扩大校区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吸引高校进驻,一是以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公办高校进驻;二是通过开发区的运作方式为公办高校新校区提供建设用地;三是积极为公办高校扩建协调银行贷款,从而使公办高校的校区扩建取得了必备的资源。从政府对待公办高校建设新校区的态度划分,公办高校扩建大致可以分为政府放任阶段和政府限制阶段。政府限制公办高校扩建是通过清理违法、违章用地、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审批、限制高校贷款数量等间接方法进行的。但是,作为公办高校的举办者、主要投资者,政府对公办高校校区扩建的管理存在缺位现象,一是对公办高校的发展缺乏科学的规划;二是对公办高校的新校区建设缺乏科学指导;三是对公办高校原有办学资源缺乏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四对公办高校扩建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公办高校扩建工作长期处于无序状态,校园占地面积过大、投资过多、建设标准过高。由于校区扩建工作,公办高校背负了巨额债务,影响了正常的办学和发展。在公办高校扩建中政府缺失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缺乏对公办高校扩建工作进行管理的行政主体;二是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混乱;三政府对高校扩建的投资政策缺乏弹性。为解决在公办高校扩建中政府缺位的问题,提出策略如下:一是建立公办高校扩建的行政管理部门,强化政府对高校发展规模的调控责任;二是回归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三是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主体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四是建立公办高校发展的自省与约束机制。政府与高校双方共同努力,从强化政府对公办高校发展规模的有效调控、保障建设经费、实事求是地确定建设标准等方面,纠正公办高校扩建工作的失误,逐步化解公办高校债务,保持公办高校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