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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古籍、文献为研究资料,以隋初一次雅乐讨论—开皇乐议为研究对象,以开皇乐议中各派音乐家立场和观点的分析为研究基点,对开皇乐议产生的历史根源和深层政治、文化背景进行整理和追溯,并对其进行分阶段研究,力图揭示开皇乐议所体现出的中国雅乐变迁及相关音乐形态。开皇乐议发生在隋初是与音乐文化交流及战乱中乐工流动和朝代更替中宫廷雅乐的破坏等相关历史背景密不可分的,是有其必然性的。隋初各官员及音乐家对宫廷雅乐进行整理和反思,直接导致了大唐雅乐的繁荣,同时对我国以后的乐律学影响深远,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全文除绪论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开皇乐议相关背景。外来音乐文化的渗入破坏了中国传统雅乐形式。北周武帝时,娶阿史那皇后,与其随来的是一支庞大龟兹乐队。西域音乐家苏祗婆即是其中之一位。其“五旦七调”音乐理论经郑译旋宫转调,产生了“八十四调”理论,在开皇乐议中成为重要议题。外来音乐文化的渗入及与中原音乐的交流成为开皇乐议产生的重要原因。南北朝时佛教音乐的传入、中原与西域商贸往来的频繁,以及北魏、北齐、北周等少数民族政权统治中原时,“以胡入雅”现象的发生,使得中原雅乐破坏严重。北周时期,中原与少数民族的和亲及南北朝战乱中乐工的流动、朝代更替中宫廷雅乐器的流失,综合起来,构成了隋开皇乐议复杂的历史、政治、文化背景。第二部分:开皇乐议各阶段。笔者对开皇乐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研究。第一阶段为开皇二年到开皇九年平陈以前。此阶段中,郑译、苏夔、何妥等人分别提出各自音乐主张,然最终隋文帝从政治统治的需要出发,仅取何妥“黄钟一宫”。郑泽等人虽对其音乐理论全面论述并著书立说,然未得到隋文帝认可。第二阶段从开皇九年平陈至开皇十四年乐定,这一阶段以何妥、苏夔、牛弘等音乐家的论述为主。平陈得到大量南朝清商乐,隋文帝赞为“华夏旧声”并设立清商署以管理,于是重新定乐。当牛弘再次提出旋宫转调时,未得到隋文帝同意,仍用“黄钟一宫”。牛弘遂在“黄钟一宫”基础上重修房中乐、编排悬钟磬法、登歌法及文舞和武舞,他对隋初雅乐的制定有巨大贡献。从开皇十四年到隋炀帝大业六年(610),是开皇乐议之后的延续,开皇乐议所确定的“黄钟一宫”在此时段被打破。大业元年(605)重修的一百零四首乐曲,已用到七个乐调。开皇乐议所确定的“黄钟一宫”仅持续十年之久。第三部分:开皇乐议各派人物及音乐思想。郑译是开皇乐议中的革新派,他根据苏祗婆“五口七调”理论,利用七声十二律旋相为宫,推出“八十四调”理论。其理论对以后俗乐二十八调产生重大影响,是乐律史中重要一部分。苏夔是古雅乐的保守派,主张“五声”说。其理论在开皇乐议第一阶段被其他议乐官员所排斥;在第二阶段中,苏夔连同其父皆被免职,其音乐主张亦未被采用。牛弘和万宝常是古雅乐派,牛弘曾提到旋宫转调,遭隋文帝拒绝后,在“黄钟一宫”基础上重修隋雅乐,作为隋代太常卿,其在音乐中的贡献是巨大的。万宝常所造音乐皆为古雅,然由于是身份低微的音乐奴隶,其音乐竟被苏威以“胡乐”的名义所默杀。万宝常是开皇乐议的牺牲者,其音乐理论亦不曾流传于世。何妥是古雅乐的维护者,他将音乐与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利用音乐移风易俗的社会作用为隋文帝的政治统治服务,这得到了隋文帝的肯定,并同意其“黄钟一宫”说。何妥并非不懂乐,他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音乐家,是古雅乐派。第四部分:开皇乐议的影响与隋主流音乐形态。开皇乐议中郑译所提出的七声十二律旋相为宫的“八十四调”理论虽未被采用,然在唐贞观二年,祖孝孙重新将其提上议程,这直接促成了大唐雅乐的繁荣,并对以后的俗乐“二十八调”理论影响深远。隋朝音乐虽杂有大量清商乐和胡乐,但这不能代表隋代的主流音乐形态。隋代乐工流落民间,为新俗乐的繁荣提供了源泉,尤其是隋炀帝时,民间新俗乐十分繁荣,成为隋代的主流音乐形态。隋代新俗乐的兴盛为唐代民间曲子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开皇乐议是中国雅乐史及乐律发展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产生有极深的根源和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它历时十三载,牵涉众多乐议官员和音乐家,是音乐史上极为重要的事件。笔者立足于开皇乐议研究之上,力图揭示隋雅乐的发展状况及其相关音乐形态,为音乐史学科建设贡献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