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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对于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政府监管效率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意义重大。但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资本市场机制不完善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因此在财务信息披露及监管方面都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不仅影响到我国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而且损害了保险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本文通过对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了解该行业的特点及现状,找出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来分析其原因,并对症下药,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希望未来的改革能够以此为鉴,提升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保险行业的平稳有序发展,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本文共有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引言部分对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做了相关介绍。对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保险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的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做了相关介绍。同时将两者做了横向比较以发现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根据比较发现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缺乏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风险的不确定及敏感性分析等方面的财务信息,同时也未披露诸多关键指标的计算方式。同时,我国保险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的同时,完全忽视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未能体现非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的辅助作用。第二部分介绍了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原因。在理论上,由于保险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通过财务信息的披露能够缓解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保险业的特点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具有预计性、财务指标特殊性、监管的严格性及财务信息需求的多面性的特点。因此由于现实原因,必须加强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目前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包括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不高、财务信息披露完整性有待提高、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缺乏财务预测信息及在财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拘泥法律形式,不重经济实质。第四部分阐述了造成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也即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包括财务信息披露配套法治不完善、财务监管不严格、保险公司自身对财务信息披露重视度不够及保险财务专业人才的缺乏。第五部分对保险行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德国及日本的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做了相关介绍。最终发现保险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对财务信息披露完整性要求较高、监管较为完善及以“偿付能力”为核心进行构建相应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第六部分对完善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建议主要包括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内容、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力度、加强财务信息披露配套法治建设、加强保险财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及加强非财务信息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