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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 年10月28 日),十七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学家、教育家。在欧洲思想史上,被认为是最具有影响力的启蒙思想家,是英国最早的经验主义者,同时被称为“自由主义之父”,在伦理学领域产生极大影响。他坚决反对天赋观念论,提出道德源于经验说,坚持经验主义作为伦理学说的基础,对自由主义的研究探索,不仅能帮助我们认识西方历史文化传统的来源与发展,还有利于我们深刻了解西方的自由主义人权思想。自由,不仅仅是政治领域的研究对象,也应该存在于伦理学的研究范畴之中。他的自由主义伦理观念为冲破西方封建牢笼贡献了强有力的理论智慧,更奠定了之后整个西方社会自由主义的进步与发展。
洛克的自由主义彰显了对人的自由权利的支持与尊重,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尝试从伦理学视角来分析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深刻挖掘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的基本内容及其当代启示,并系统论述其伦理学意义以及对我国社会建设的借鉴意义,从而为我国人权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洛克的自由主义伦理思想,是以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为基础的,受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本文首先以洛克所处时代的政治背景和文化背景出发,包括洛克个人的独特经历、英国文艺复兴洗礼后的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以及对基督教神学思想等文化的传承和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的融合等方面,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演变的渊源进行分析;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自由主义伦理观所依靠的理论基础以及社会保障,包括洛克对道德本源的论证以及当时自由主义的保障来源,从而为洛克的自由主义营造了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是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的内容进行系统阐述,包括:1、自由与意志的关系,洛克驳斥了“意志自由”的传统说法,自由应该是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的能力相符合的,只有当人们有能力根据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来做出决定的时候,才可以说人们是自由的,是处于自由状态之下的。自由只是一种力量,只能属于主体,在意志方面,人并不是自由的,人可以在实现真正自由的同时收获至善幸福。2、“人生而自由”——自由是洛克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人生而自由”是一种先验论观点,为人们的意志与行为提供了可行性根据,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的权利都是自由且平等的。自由是天赋的,有限度的,有限度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3、洛克在其人性理论中提到,人的行为动机归根结底都是趋乐避苦的利己倾向,但他并不认为自身幸福与他人以及社会幸福是相互对立的存在,他认为人之所以会在利己与利他的选择上犯错误,完全是由于个人错误判断所引起的,人们应该按照理性的要求处理二者的关系,从而达到人格平等独立与他人互帮互助相融合;
第四章主要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做出评价,分析其存在的争议性问题、进步意义以及总结出对我国现当代社会建构的启示,主要从自由与责任两方面进行论述,人一方面是在选择自身行为时的绝对自由,另一方面又必须为自己的自由选择负责认,自由与责任不可分性,责任是自由状态下所必须要把握的。我们在强调行为选择的意志自由时,就应该自觉认识到自己所负的道德责任。
洛克的自由主义彰显了对人的自由权利的支持与尊重,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尝试从伦理学视角来分析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深刻挖掘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的基本内容及其当代启示,并系统论述其伦理学意义以及对我国社会建设的借鉴意义,从而为我国人权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洛克的自由主义伦理思想,是以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为基础的,受当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本文首先以洛克所处时代的政治背景和文化背景出发,包括洛克个人的独特经历、英国文艺复兴洗礼后的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以及对基督教神学思想等文化的传承和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的融合等方面,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演变的渊源进行分析;
第二章主要论述了自由主义伦理观所依靠的理论基础以及社会保障,包括洛克对道德本源的论证以及当时自由主义的保障来源,从而为洛克的自由主义营造了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是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的内容进行系统阐述,包括:1、自由与意志的关系,洛克驳斥了“意志自由”的传统说法,自由应该是在现实生活中与人的能力相符合的,只有当人们有能力根据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来做出决定的时候,才可以说人们是自由的,是处于自由状态之下的。自由只是一种力量,只能属于主体,在意志方面,人并不是自由的,人可以在实现真正自由的同时收获至善幸福。2、“人生而自由”——自由是洛克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人生而自由”是一种先验论观点,为人们的意志与行为提供了可行性根据,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的权利都是自由且平等的。自由是天赋的,有限度的,有限度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3、洛克在其人性理论中提到,人的行为动机归根结底都是趋乐避苦的利己倾向,但他并不认为自身幸福与他人以及社会幸福是相互对立的存在,他认为人之所以会在利己与利他的选择上犯错误,完全是由于个人错误判断所引起的,人们应该按照理性的要求处理二者的关系,从而达到人格平等独立与他人互帮互助相融合;
第四章主要对洛克自由主义伦理观做出评价,分析其存在的争议性问题、进步意义以及总结出对我国现当代社会建构的启示,主要从自由与责任两方面进行论述,人一方面是在选择自身行为时的绝对自由,另一方面又必须为自己的自由选择负责认,自由与责任不可分性,责任是自由状态下所必须要把握的。我们在强调行为选择的意志自由时,就应该自觉认识到自己所负的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