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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在单纯针刺治疗缺血性脑卒中后构音障碍的基础上加以电针疗法,以观察和分析该疗法对构音障碍的临床疗效,以期为脑卒中后构音障碍患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
方法:
将64例符合纳入标准的脑卒中患者,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各32例,这两组中男性患者各为22例,女性患者各为10例,试验组患者最大年龄为75岁,最小者为29岁,平均年龄59.06岁,病程最长达90天,最短为12天,平均病程为33.42天;对照组中年龄最大为75岁,最小者30岁,平均年龄59.67岁,病程最长75天,最短为15天,平均病程为31.57天。两组都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及发音、呼吸及肌肉松弛训练等言语康复训练,对照组在此基础上再采用单纯针刺疗法,试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左右旁廉泉、双侧通里-合谷电针刺激治疗。其中对金津玉液进行点刺放血,每周治疗2次;针刺和言语康复训练治疗时间为30min/次,1次/日,6次/周,均连续治疗4周为一个疗程。治疗前后分别应用改良版Frenchay构音障碍评定量表评定每位患者的构音障碍等级、用NIHSS评分量表评估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比较两组病例在入组时与治疗后的评分变化。采用SPSS19.0软件对所有病例的一般资料和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以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共纳入病例64例,并将其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整个研究过程之中所有病例未发生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其中因患者不能耐受舌底放血试验组脱落1例,为男性患者,剩余31例;对照组脱落2例,均为女性患者,剩余30例。治疗前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经改良版Frenchay构音障碍评定的构音障碍级别经统计分析后P>0.05,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经过治疗后,两组患者的构音障碍级别及NIHSS评分与治疗前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经治疗后对照组基本痊愈2例,显效5例,有效17例,无效8例,愈显率为33.3%,总有效率80%;试验组基本痊愈4例,显效10例,有效13例,无效4例,愈显率为45.2%,总有效率87.1%,试验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5)。
结论:
通过观察分析单纯针刺和配合电针疗法都能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及构音功能,且配合电针治疗后效果要优于单纯针刺。
通过在单纯针刺治疗缺血性脑卒中后构音障碍的基础上加以电针疗法,以观察和分析该疗法对构音障碍的临床疗效,以期为脑卒中后构音障碍患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
方法:
将64例符合纳入标准的脑卒中患者,分成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各32例,这两组中男性患者各为22例,女性患者各为10例,试验组患者最大年龄为75岁,最小者为29岁,平均年龄59.06岁,病程最长达90天,最短为12天,平均病程为33.42天;对照组中年龄最大为75岁,最小者30岁,平均年龄59.67岁,病程最长75天,最短为15天,平均病程为31.57天。两组都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及发音、呼吸及肌肉松弛训练等言语康复训练,对照组在此基础上再采用单纯针刺疗法,试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左右旁廉泉、双侧通里-合谷电针刺激治疗。其中对金津玉液进行点刺放血,每周治疗2次;针刺和言语康复训练治疗时间为30min/次,1次/日,6次/周,均连续治疗4周为一个疗程。治疗前后分别应用改良版Frenchay构音障碍评定量表评定每位患者的构音障碍等级、用NIHSS评分量表评估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比较两组病例在入组时与治疗后的评分变化。采用SPSS19.0软件对所有病例的一般资料和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以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共纳入病例64例,并将其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两组,整个研究过程之中所有病例未发生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其中因患者不能耐受舌底放血试验组脱落1例,为男性患者,剩余31例;对照组脱落2例,均为女性患者,剩余30例。治疗前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程、经改良版Frenchay构音障碍评定的构音障碍级别经统计分析后P>0.05,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经过治疗后,两组患者的构音障碍级别及NIHSS评分与治疗前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经治疗后对照组基本痊愈2例,显效5例,有效17例,无效8例,愈显率为33.3%,总有效率80%;试验组基本痊愈4例,显效10例,有效13例,无效4例,愈显率为45.2%,总有效率87.1%,试验组疗效优于对照组(P<0.05)。
结论:
通过观察分析单纯针刺和配合电针疗法都能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及构音功能,且配合电针治疗后效果要优于单纯针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