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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按揭业务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风险增大;二是风险过分集中;三是我国个人房贷的主要对象是中高收入人群。 首先,本文对美国住房贷款保险产业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住房贷款保险不仅在美国不动产证券化过程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而且在不动产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住房贷款保险的经济意义在于能保护贷款机构,使其降低借款人违约时的风险;社会意义在于能帮助低收入家庭,使其能以低于20%的首付款购买房子,增加了老百姓的购房能力。 其次,本文设计了国家开发银行房贷保险的流程,着重说明了它对开行拟开展的MBS业务的信用增强功能,简化了MBS过程。文中以建行BS为参照。 另外,本文还探讨了住房贷款保险业务的风险本质、风险因子与风险管理。这部分以美国为例探讨了近代风险结构的变迁,并从各个方面探讨可能的风险因子,另外也对风险管理的方式有一些讨论。 本文使用Dennis,Kuo, and Yang(1997)费率结构模型,对住房贷款保险合理费率模式作探讨。一个理想的费率模式应能使保费收入足以应付可能的求偿损失,并产生合理的利润。 最后谈到国内房贷市场的概况,探讨了住房贷款保险业务在国内的可行性,由一些数据估算,结论是该项业务在国内应该是可行的。 结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应成立专业机构开展房贷保险业务。一是有助于MBS的发行,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和专业的风险管理,并取得合理的保费收入。二是国开行作为拥有主权信用的政府金融机构,应积极涉足改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融资领域。这不仅有助于社会的建设,而且能以市场化的方式提供社会住房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