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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为一个体育大省,拥有大量的事业单位建制的公共体育场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不断深化,特别是2006年在全国各地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部分公共体育场馆被划为需要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后,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面临的不是是否需要进行改制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改制,如何顺利过渡的问题。随着深圳市属体育场馆企业化改制的试行,使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方。本文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选择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改制作为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实地考查法、访谈法和个案研究法,首先明确提出了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概念,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共体育场馆改制,即指将公共体育场馆的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为企业性质,将全资国有产权转变为多元化产权。从实践的需要和宏观政策取向的需要两个方面论证了改制的必要性,从理论上、实践上和操作上三个方面论证了改制的可行性,第一次提出了分类分级改制的概念。 其次,细述了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模式、操作流程和关键点。在细化了改制模式类型的基础上,建立了场馆分类(自变量)与模式分级(因变量)之间的对应关系,从而明确了什么类型的场馆该用什么类型的改制模式。然后,从规范性研究的角度,分别对初级、中级、高级三种改制模式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梳理和归纳了可能影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五个方面的关键问题,从理论上分别对它们进行了剖析和应答,其中,前三个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中级改制,即事业单位转企;后两个问题主要涉及到的是高级改制,即产权多元化改造。 再次,为了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一套比较完善的、与之相配套的改制政策作为前提和辅助。本文主要从规范性研究的角度,结合深圳市属公共体育场馆改制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政策的需求,提出了广东省公共体育场馆改制应该制定的六个方面的相关政策内容。 最后,是本文的实践部分——深圳市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个案研究。深圳市属四个公共体育场馆于2007年进行了企业化改制,即本文所归纳的中级改制。研究小组先后两次前往深圳调研,并分别与深圳市体育局、场馆经营者进行了座谈,得到了大量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总结了深圳市公共体育场馆改制的流程、效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运用前面相关的理论成果,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给我们今后工作的启示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