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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联系千家万户农民的金融纽带,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八个“一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金融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并涉及到了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方面的一些政策,特别是在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 但是,纵观50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变迁,农村金融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金融机构继续向大中城市收缩,邮政储蓄、保险公司多渠道吸储分流农村资金,农村民间金融异常活跃,严重缺乏资金的农村地区反而成为了金融资源的净供给者。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及现状表明,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农村金融的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金融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大局,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借鉴美国、法国、孟加拉、泰国等国发展农村金融体系的经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需要着力于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进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金融机构发展能力等方面。我国始于70年代末期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实际也是在追求和致力于建立一个“市场化金融体系”。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路径选择问题,本文提出,只有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内在需要的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引入竞争机制构建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配套保障,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才有希望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农村金融现状,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才有可能真正意义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