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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制度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词,说它熟悉是因为安乐死是民众早已耳闻的一个概念,说它陌生是因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安乐死制度。本文的内容便是要通过对安乐死制度的分析,寻找安乐死和死亡权在民法上的基础,并且为安乐死制度的立法工作做一些基础性的研究。本文件分为四个部分对安乐死制度进行研究。第一章主要讨论安乐死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安乐死制度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和其理论分类。笔者试图通过对这些理论知识的讨论,介绍安乐死制度中最基本的一些组成部分,作为进一步研究安乐死制度的基础和铺垫。在这一部分笔者为安乐死进行了定义,并且概括了安乐死制度的特征,明确了安乐死的几种理论分类。第二章是本文的重点,讨论的是安乐死制度和死亡权的民法理论基础。安乐死制度作为剥夺自然人生命的一项特殊制度,其制度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安乐死制度得以存在的前提,也是理论界和社会上争议的焦点。笔者通过对安乐死制度的研究,认为其理论基础在于死亡权,而死亡权的基础又在于民法生命权理论。在这一章节中,笔者通过对民法生命权理论的研究,认为生命权是权利主体对其生命利益自主性支配的权利,因此权利主体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结束其生命,这是自然人所享有的死亡权,也是生命权的组成部分。笔者在这一章先介绍了支持安乐死和反对安乐死者的观点,再分析了安乐死制度的哲学基础。再对民法学理论进行分析,证明了安乐死制度的民法学基础。第三章主要是讨论外国安乐死制度的立法实践和中国安乐死的发展。安乐死制度在国外已有较长时间的立法时间和司法实践,了解外国的安乐死立法可以为我们带来更深的启示和有用的经验。同时笔者也介绍了我国安乐死制度的发展,讨论了相关的司法实践的范例,并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安乐死制度进行了介绍。第四章是笔者经过学习和研究之后提出的一些关于安乐死制度的立法设想。笔者通过安乐死的权利主体、申请、审查批准等方面进行制度上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安乐死制度是减轻病患痛苦的法律制度,是自然人民事权利得到特殊体现的法律,希望笔者的论文对人们更多地关注安乐死制度和相关制度的理论研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