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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认为,制度变迁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而当把研究的关注点置于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人要素相关的制度变迁时,尤其会取得有意义的研究成果。
土地被人们誉为财富之母,而用制度变迁理论研究中国土地问题更是经典选题。本文从制度变迁主体与制度变迁进程的互动这一框架出发,考察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民在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变迁中的角色与作用,剖析了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变迁的动因、过程与现状。
论文第1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成冈以及因土地转让权缺失而导致的中国农民收入增长乏力,鉴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对于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的意义,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不言而喻。在此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方法、数据来源、概念界定、章节结构和可能的创新以及不足进行了总结。
本文采用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为分析工具,因此论文第2章以制度变迁主体与制度变迁过程的关系为切入点,对现有文献进行了梳理,并建立其本文的分析框架,框架包括制度变迁主体的行为目标假定、制度变迁机制以及制度变迁的内部过程。
从第3章开始,论文开始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变迁展开分析。第3章是背景分析,主要介绍了中国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的形成过程,——这是我国目前城乡二元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形成的制度背景和结构,并抽缘出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
第4章是对中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变迁的历史描述,核心内容是介绍国目前城乡二元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的形成过程,并在总结经济学效率与公平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的评价标准,认为只有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把市场机制、政府干预和公众参与机制二种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纠正目前农转非农用中的公平和效率损失。
第5章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三类主体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变迁中的行为目标入手,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创新的内在机制。
第6章是结论。论文提出,必须建立统一、有形、公开、规范的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市场,对十地增值收益合理进行分配,才能保证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成果,实现收入的持续提高,进而改善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而要成功建立这样一个市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农民拥有切实的土地转让权,和科学、公开、公正的土地利用规划。
总之,研究发现,中国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是内生于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过程的,其变迁是包括政府和农民等产权主体在内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变迁过程是以转让权为核心,正沿着“农民的转让权完全被剥夺——政府放松对转让权的管制”这一轨迹演变。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在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约束下,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政府土地管理的模式,赋予农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下的土地转让权;实现这一转变的前提是保证各方实现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