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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观察消积通便方治疗小儿功能性便秘(食积化热证)临床疗效,评价其有效性,拓展小儿功能性便秘的中医治疗方法。
方法:选取符合西医诊断标准的小儿功能性便秘、中医便秘属食积化热证型的受试者共70例,病例均来源于自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门诊2018年1月~2019年1月期间就诊患者。
采用随机试验对照的研究方法,以就诊顺序进行编号,运用随机数字法将70例受试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各有35例。治疗组以消积通便方颗粒剂型口服,对照组选用乳果糖口服液口服。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儿病情变化适当调整药量。本临床研究进行期间,嘱咐受试者清淡饮食,多食水果蔬菜,保证充足水摄入量和活动量,尽量保持两组病例较为相似的生活和饮食方法,以准确反映药物疗效。
本次临床研究从自然排除大便或者辅助排便后的第1天开始用药,以1周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评价时间点分别为用药2周和停药4周,评价内容主要是对中医证候主次症状积分、总积分进行评分记录,并进行统计学分析。以两组病例临床疾病疗效、中医证候疗效为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以临床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发生率作为安全性指标。
结果:本次研究实际完成病例共70例,治疗组和对照组各有35例受试者,本次临床研究完成时无脱落病例,未出现临床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
治疗2周后两组病例疾病总有效率分别为92%、71%,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采用统计学秩和检验进行组间比较分析示P<0.05,表明两组病例具有统计学意义;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疾病总有效率分别为94%、77%,经秩和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2周后两组病例中医证候疗效分别为97%、89%,表明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经秩和检验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中医证候总有效率均为97%,但是从治疗组和对照组的痊愈率(分别为9%、3%)、显效率(分别为71%、34%)方面来看,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组间比较经统计学秩和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病例在治疗2周后中医证候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与治疗前比较,组内比较、组间比较P均<0.05;两组病例在停药4周后中医证候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与治疗前比较,组内比较及组间比较P均<0.05,表明治疗2周后、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分别与治疗前比较,治疗组与对照组在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组内、组间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
结论:消积通便方治疗小儿功能性便秘(食积化热证)疗效确切,总有效率、痊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乳果糖口服液,而且无明显不良作用,值得推广使用。
方法:选取符合西医诊断标准的小儿功能性便秘、中医便秘属食积化热证型的受试者共70例,病例均来源于自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门诊2018年1月~2019年1月期间就诊患者。
采用随机试验对照的研究方法,以就诊顺序进行编号,运用随机数字法将70例受试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各有35例。治疗组以消积通便方颗粒剂型口服,对照组选用乳果糖口服液口服。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儿病情变化适当调整药量。本临床研究进行期间,嘱咐受试者清淡饮食,多食水果蔬菜,保证充足水摄入量和活动量,尽量保持两组病例较为相似的生活和饮食方法,以准确反映药物疗效。
本次临床研究从自然排除大便或者辅助排便后的第1天开始用药,以1周为1个疗程,共2个疗程。评价时间点分别为用药2周和停药4周,评价内容主要是对中医证候主次症状积分、总积分进行评分记录,并进行统计学分析。以两组病例临床疾病疗效、中医证候疗效为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以临床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发生率作为安全性指标。
结果:本次研究实际完成病例共70例,治疗组和对照组各有35例受试者,本次临床研究完成时无脱落病例,未出现临床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
治疗2周后两组病例疾病总有效率分别为92%、71%,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采用统计学秩和检验进行组间比较分析示P<0.05,表明两组病例具有统计学意义;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疾病总有效率分别为94%、77%,经秩和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2周后两组病例中医证候疗效分别为97%、89%,表明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经秩和检验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中医证候总有效率均为97%,但是从治疗组和对照组的痊愈率(分别为9%、3%)、显效率(分别为71%、34%)方面来看,治疗组与对照组相比具有明显优势,组间比较经统计学秩和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病例在治疗2周后中医证候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与治疗前比较,组内比较、组间比较P均<0.05;两组病例在停药4周后中医证候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与治疗前比较,组内比较及组间比较P均<0.05,表明治疗2周后、停药4周后两组病例分别与治疗前比较,治疗组与对照组在主症积分、次症积分及总积分组内、组间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
结论:消积通便方治疗小儿功能性便秘(食积化热证)疗效确切,总有效率、痊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乳果糖口服液,而且无明显不良作用,值得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