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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中规定:各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至少进行一小时的体育活动。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很难达到这一要求,因此就需要大力发展课外体育活动,通过课外体育活动来满足学生锻炼身体的需要。而残疾学生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更需要通过体育活动来促进他们身心的康复,帮助他们克服因身体残疾而造成的自卑心理,帮助其塑造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增强其社会交往能力,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本研究以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残疾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对该校残疾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而了解其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经过研究,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1.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残疾学生主要分为听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学生和肢体残疾学生。该校体育教师的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化,以本科学历为主。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场地器材能够基本满足学生的需求。2.在体育活动的兴趣方面,听力障碍学生对于体育活动的兴趣较高,视力障碍及肢体残疾学生由于自身身体状况的限制对体育活动的热情不够。在残疾学生参与的课外体育活动项目上,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三种残疾类别学生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同时也有着一定的差异。同时不同性别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3.在残疾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方面,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学生的情况要好于肢体残疾学生。另外在参与课外体育活动频率方面,视力障碍学生的频率最高,每周为3-4次,而听力障碍和肢体残疾学生都是以每周进行1-2次为主。不同残疾等级学生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方面差别不大,活动频率方面残疾程度越轻频率越高。4.在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方面,三种不同残疾类别学生都以与同学、朋友一起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为主。在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情况方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偶尔指导为主。5.影响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残疾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有:没有时间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没有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和行动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