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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侵权行为法中归责原则涵义相关元素的理解和归责原则的发展变化及判例法归责理论的比较研究,指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现代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和人类文明进步三大原因的共同作用使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趋向于多元化、客观化和综合化。新型的社会损害救济制度(如保险)与侵权归责制度在当代分别担当着不同的角色而共同服务于社会,侵权法之归责理论是社会价值观形成的规范指引,“过错归责原则”不可能消亡。归责原则为了适应需要经历了一个大致上从单一过错责任原则到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原则二元化又到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多元化,在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中又体现出了侵权归责的客观化趋势。归责原则理论在实践中是立法及法律适用中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和核心,合法、合理的归责原则体系能够引导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