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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下的世界热点与全球课题,得到了空前关注,这显示了人类社会对自身发展的肯认与终极关怀精神的张扬。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处于非自觉状态,政府与公民缺乏保护意识,存在严重的保护主体缺失现象,相关保护制度的建构与运行存在诸多不足。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地位、特点及其保护原则的特殊性,它拥有非常独特的治理结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结构主体体系的构成及治理结构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结构内部各主体之间合理的关系规范进而达致主体之间的正和博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迫切而必要。本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创新点,这表现在两个层面:首先,学科分析范式、方法论及切入视角的创新。本选题以公共管理学的学科方法论与分析范式来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在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研究中是一个薄弱点,以现代治理理论作为具体的切入视角与研究工具,宏观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治理结构,这在学术界尚属厥如,也是本文着力凸显的一个创新点。其次,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治理结构及其主体体系,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与基垫。本选题以现代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的切入视角与研究工具,首次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结构”这一核心概念,深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结构的主体体系构成及主体之间良序互动应当遵循的规范与原则,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治理结构主体体系之间正和博弈的达成。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拓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基础与基垫。本选题亦具有显著的应用价值:首先,有利于正确定位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体公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角色,并形成三者之间的良序互动,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与效度。通过本课题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治理结构得以明确,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个体公民能够相对更为合理地定位自身在其中的角色,从而形成一种角色自觉,进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凝聚性保护。其次,张扬问题意识,催动我国当下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设计的建构与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治理结构进行宏观把握之后,我们便可了解相关制度设计、规则制定、法律建构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这也是本选题研究的深层之义与当下追求。缘此,本选题研究可催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体公民等多元保护主体角色定位与角色行为的相关制度设计、规则制定与法律建构等。本选题借鉴文化遗产学、文化人类学、法学等学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研究,以公共管理学的学科方法论与分析范式来观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现代治理理论作为具体的切入视角与研究工具,深入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治理结构。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本课题综合运用资料研究、逻辑研究、历史研究等规范研究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田野调查与实证访谈。最后,对通过以上研究方法所获得的各种资料进行整合、加工、提炼、论证,形成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