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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的生育政策将放开,夫妻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就是所谓的“单独”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次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标志着中国将逐步放松已经实行了34年严格控制的独生子女生育政策。在“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下,来分析城市居民的生育潜力,有利于性别平等的推进;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的政策和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相一致,对于独生子女弊端的考虑,用以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增强家庭的养老照料功能,解决老龄化造成的养老负担;城市居民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可以进一步去满足劳动力需求,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进而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还有利于调节生育水平,稳定在适度合理的区间,促进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人口的长期和均衡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国家的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相统一,为中国生育制度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可操作的决策建议。生育意愿是人口发展趋势的一个重要参数,它不仅受人们日益变化的家庭观、生育观的影响,而且也受个人和家庭对生育成本的考量和预期收益权衡的影响,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对人们的生育选择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本研究借助了经济社会学中的“成本、效用与选择”理论和社会性别理论,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个案访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下城市居民生育意愿和未来城市居民生育潜力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