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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较大,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对改变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意义愈发显著。然而,社会保险给付压力和企业生存压力之间的矛盾,可能拖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步伐。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关系,找到“破局”之处,就要求我们深入了解社会保险缴费背后关于企业行为以及劳动市场的经济规律。为考察社保缴费负担在我国的劳动市场效应,本文研究沿着“地方征管压力—企业劳动力需求变化—跨地区劳动力转移—地方社保收入增减”的逻辑主线和因果链条,具体提出了“社保缴费负担如何影响企业劳动力需求”、“地区间缴费负担差异如何影响劳动力跨地区流动”以及“社保费率变化如何影响社保收入”三个相对独立又高度相关的研究问题。通过对第一个问题的研究,文章分析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环境下社保缴费负担归宿与转嫁问题。在明确社保缴费对企业劳动力需求影响的基础上,文章再通过第二个研究问题,在地区层面上考察了缴费负担如何影响劳动力跨地区转移的问题。基于缴费负担对劳动力分布影响的视角,文章进而通过第三个问题实证测算了调整缴费率与社保收入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探析,文章明确了我国制造业企业对社保负担的反应机制,地区间缴费负担失衡现象的形成原因,以及降费政策的潜在成本与收益,从理论分析和实证证据两个方面为降低费率政策提供参考。文章首先在微观企业层面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如何影响企业工资和雇佣行为,强调纳入非正式劳动力因素分析我国社会保险缴费逃避和企业雇佣选择。以岗位异质性为理论出发点,本文在“搜索--匹配”理论框架内构建了一个包含“正式”和“非正式”岗位的工资决定模型。依据模型推演,文章指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在经济上应体现为劳动力所分享的生产剩余减少,相应负担分摊比例则由企业和劳动力之间的相对议价能力决定。缴费负担增加会引发非正式岗位的比例上升,引发企业平均缴费率和平均工资水平的下降,以及总体雇佣水平的上升。此外,利用理论模型文章还探讨分析了由于非正式岗位上升引发劳动力市场分化现象,即正式岗位“搜索—匹配”的市场摩擦力会不断增大,非正式岗位市场的摩擦力逐步减少,此时企业对于非正式岗位的过度依赖,不仅导致经济不效率,还会减少全社会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在对相应理论假设的实证检验中,文章首先对企业缴费负担对雇佣规模和平均工资的影响进行了OLS基准回归。但实证结果与已有经济理论出现矛盾,这种矛盾应是企业自选择效应、双向因果和测量误差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导致。为此,本文提出使用工具变量法,转而对局部平均处理效应进行识别。以各省“是否地税代缴”作为工具变量,实证发现企业实际社保缴费率上升确实会抑制工资水平,相对社保统一经办地区,地税代缴地区企业的“工资—费率”相关系数为-0.96,同时雇佣水平却出现约1.96个百分点的上升。尽管这一实证结果无法被基于岗位同质性的传统公共经济学理论所解释,但是很好地支持了纳入非正式劳动力后的异质性岗位理论的相关理论假设。进一步,本文还从企业所有制、议价能力、人力资本配置情况和地区劳动力流动相等四个维度上进行了异质性分析,结果都为相应理论假说提供了支持性的证据。对本文第一个研究问题的分析提供了以下的政策启示:未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应与保护劳动力的权益相结合,扩大缴费覆盖面,以更大的费基促进费率降低。我国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赋予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与劳动关系类别本不相矛盾,但劳动者权益保护尚有待加强,导致持续的非参保劳动力的存在。通过保护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实际上扩大了缴费费基。在一个更“宽”的费基上,才易做到更低的费率而不损失缴费收入。而且,通过压缩企业避费动机和投入,可以倒逼企业加大对创新的投入,提高经济效率和增长质量。其次,本文进而考察了地区层面上缴费负担差异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本文首先辨析了关于地区实际缴费负担的不同衡量方法。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典型研究对象,对比已有研究的衡量方法,本文强调利用各地“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全体就业人员总工资”的比值代表该省实际费率水平更为符合现实情况。这一衡量方法首先与2019年国家调整地方社会保险缴费费基衡量方法的逻辑相同。而且,地方经济作为有机整体,参保职工规模和待遇水平应受到非参保就业人员数量和工资的影响,而这种观点恰是岗位异质性在宏观层面的延伸。第三,这一方法还能够解决其他方法中存在的显著高估问题,与依微观数据测算缴费负担水平最为接近。从理论分析上看,已有理论分析之间既存在一致性,又存在对立。一致性体现在不同理论都认为劳动力会从高费率地区流向低费率地区,而差异性体现在工资变化的方向上。为此,本文通过构建一个两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模型,指出高费率既会降低就业水平,又会抑制工资,因为较高的费率导致劳动力产出利润下降,对劳动力闲置的机会成本也随之下降,导致就业和工资都与缴费率存在负相关系。本文利用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对以上理论假说进行实证检验,但由于实际费率与就业、工资之间存在的双向因果问题,导致对平均处理效应的识别失败。为此,在政府最大化行为的视角下,本文解析了统筹管理对实际费率的影响机制。模型推演发现已离开劳动力市场的离退休参保人员仍通过抚养压力对实际费率产生影响,因此可以作为外生变量构建相应工具变量回归。工具变量回归显示较高的实际费率确实会对就业和工资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就业对实际费率的相关系数为-0.72百分点,工资为-0.79百分点,这组结果相当于约4.2亿元的缴费费基流失。这种负向作用实际上表明我国养老保险实际费率分布不平衡形成于一个“自我强化”的过程,费率越高的地区费基也越“小”,迫使征管进一步维持高费率以满足抚养需要,由此形成了一种高费率和“小”费基相互适应的“下行螺旋”。进一步的分析首先证实了以上的过程主要对私营企业产生影响,相对于“体制性”较强的“城镇单位”而言,“私营个体单位”的就业、工资以及投资者人数都下降更为明显。其次还揭示了人口流入地区和非人口流入地区之间存在的异质性政府现象,在非人口流入地区征管压力是提高参保职工比例的主要驱动因素,而在人口流入地区“低费率、高遵从”可能是主要动因,由此反映为两种不同的制度环境。以上实证发现的政策含义在于地区间费率不平衡对劳动力要素的分配产生着扭曲性的影响。因此平抑地区间费率差异有助于消除制度成本对要素分配的负面影响,将要素流动交还于市场和竞争。在当前的改革形势下,可以考虑将高费率地区的名义费率逐步向低费率地区靠拢,带动压缩地区间统筹费率差距,不仅有助于维护中央调剂金制度的公平性,还能够减少高费率地区费基的流失,提高当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最后,本文针对政策设计中主要问题—降低费率和基金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考察。针对缴费率与社保收入之间固有的双向因果问题,再利用滞后期离退休参保人员作为外生工具变量。回归分析显示社会保险费率和社保收入之间确实存在正向关系,降低费率可能导致约6.3个百分点社保收入下降,产生一定的收支压力。尽管降低政策会导致社保收入下降,但从政策“成本—收益”的视角来看,如果降低费率可以带动较多的经济产出,降费政策的收益就大于了成本。实证分析发现,降低费率可以显著拉动经济产出上升约0.92个百分点。在实际收入意义上,费率水平每降低百分之一,社保收入仅会减少约110亿元,但GDP却可以上升约3794亿元,两厢比较之下降费政策产生可观的净收益。进一步子样本分析揭示了降费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产生的差异性效果,特别是在非人口流入地区,降低社保费率对GDP的“增量效应”更大,可带动GDP增加约1.18个百分点。从降低费率的“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降低社保缴费率会导致一定的社保征管收入减少,但对比经济产出的大幅度增加,降低费率政策总体“利大于弊”。而且从地区间差异来看,文章建议可以考虑有针对性地对非人口流入地区实施优先降费,既减少全国社保收入下降的压力,又能显著拉动较落后地区的经济收益,缓解地区间不平衡现象,有益于未来中央统筹改革。综上,本文研究证实了社保缴费率的变化对于缴费费基的结构和分布都存在扭曲性影响。这一影响可归纳为两个维度,一是“外延”式的扭曲,即高地区缴费率会显著抑制当地劳动力市场的规模及劳动力收入;二是“内涵”式的扭曲,即缴费负担会推升非正式岗位比例,降低参保比例。而在解决这两个维度上的问题的过程中降费政策都可以有所作为。但是单纯降费亦会“孤掌难鸣”,良好的降费政策需要配合劳动力权益的保护,以及省际费率体系的统一。以降低缴费率为出发点,长期中应坚持完善中央统筹,减少对调剂制度的依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统一、公平的社保制度和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