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环境问题进入国际社会关注视野的最初开始,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就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这些对立和冲突也表现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中,体现为有关其结构、性质、发展等诸多方面的争论。但主要还是集中体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中各个国家谁应承担义务、采取怎样的措施和方式来承担义务的关注。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的规范及其基本原则在联合国主持的一系列会议的大量决议中得到确立。虽然差别待遇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变化、波折和挑战,但是国际社会对差别待遇规则、制度及原则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国际法律文件也逐步生效,包含有具体的内容,并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成功地实现了从“应有法”向“实在法”转变。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人类环境会议,国际社会达成了初步的共识;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被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正式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再到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岛行动计划》,确定在2009年年底之前达成接替《京都议定书》,旨在减缓全球变暖的新协议,差别待遇一直贯穿这个过程的始终,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作为气候变化国际法的核心,所包含的关注发展中国家发展、给予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更优惠的差别待遇的规则、制度及原则,类型之完整,发展水平之高,为国际法其它领域所罕见。在全球合力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大活动中,差别待遇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其存在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中来,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赢得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全文紧扣差别待遇这一主题进行研究,立足于气候变化这一环境与发展相结合的问题,通过回顾差别待遇的产生、发展的过程,分析和总结发展中国家参与气候变化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在差别待遇所面临的挑战及其解决途径问题上,力图用国际法视角下的和谐世界理念阐述差别待遇产生的合理性,并用和谐世界的理念指导差别待遇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结构上,论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气候变化与气候变化国际法中的差别待遇”,是本文的导论,对气候变化和气候变化国际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理清“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国际法”、“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等相关术语的使用状况,并进行概念界定,为全文论证奠定基础。总结出这些概念的特点,指出差别待遇在气候变化国际法中产生的必然性,以求为全文提供一个背景性的分析框架。第二章“气候变化国际法中差别待遇的形成与发展”,先对差别待遇的产生进行简单分析,然后以《京都议定书》的缔结和生效为线索,追溯、总结气候变化国际法中的差别待遇的提出、各利益相关方对发展中国家要求和呼声的回应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最后对“后京都时代”差别待遇发展趋势进行简单展望。第三章“气候变化国际法中差别待遇的基本原则”,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进行介绍和分析,阐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所具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分析其存在不足,提出公平互利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来弥补和完善,以期更好体现气差别待遇所蕴含的目标。第四章“气候变化国际法实施机制中的差别待遇”,阐述气候变化国际法中的差别待遇规范如何实施。分析包含了信息通报机制、资金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和遵约机制的气候变化国际法综合实施机制所包含的差别待遇规范,总结其共性。第五章“国际法其它领域中的差别待遇:影响与借鉴”,对国际海底法律制度、臭氧层保护制度和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差别待遇进行总结和梳理,分析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探寻这些领域的差别待遇对气候变化国际法中的差别待遇产生的影响和借鉴。第六章“和谐世界背景下的差别待遇:回顾与前瞻”为全文的结语,在回顾、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分析现状,展望未来,并联系我国情况进行了分析论证。指出和谐世界背景下的现代国际法应致力于尊重世界各国之间的差别,为推动发展问题的解决应完善相应的差别待遇;差别待遇的未来也需要借助和谐世界的理念,实现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时,分析差别待遇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上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