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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普遍面临的政策和现实双重问题,无论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还是财政支出、供给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南京市地处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也是全国42个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理念在实践中逐步确立了主导地位,南京市以及部分区政府积极探索构建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在立法、执行、监督管理各个层面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内涵,围绕社区居家养老,两级政府如何确定制度框架、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利益分配、协调群体冲突并治理外部性,是非常值得考察研究的问题。本文以南京市建邺区为例,介绍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自身发生的深刻变化,阐述了三个发展阶段中建邺区发力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同做法。在借鉴兄弟区和国内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建邺区政府灵活制定和运用相关政策,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根据辖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各个社区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模式购买和补贴养老服务,在探索医养融合模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值得一提的是,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家在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导向,结合运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实现了非营利性机构保持公益性和拓展盈利空间的双重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文归纳了现行的四种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类型,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市、区两级政府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仍然存在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行为有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深层次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存在,本文总结了建邺区近年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经验和不足之处。针对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的方向,对建邺区政府重新定位和改善政府职责,主导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发展提出四个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政策法规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向社会企业转变、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以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