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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角度审视,纠纷与和谐始终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社会转型时期,心理失衡与利益冲突的表面化,往往演变为社会纠纷,而如何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迅速发现和公平处理,进而减轻司法救济机制压力,如何从总体上减少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并实现矛盾解决秩序化目标,就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着力点。当前,社会纠纷解决机制表现出的民调瘫散、诉讼爆炸、执行困难、信访滞塞、管理失序等系列化弊端,难以适应和谐构建与规则之治的应然要求。对此,笔者力图从实证角度出发,从人民调解和诉讼程序衔接的角度,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思路及良性运作予以宏观审视,通过完善制度构建、浚通救济渠道、创新操作模式、形成机制合力,从而促进法治进程。在本文论述中,笔者按照“在纠纷解决机制中,诉讼解纷模式的困境是什么,非诉讼解纷机制与诉讼解纷相衔接的作用,国外诉讼与非诉解纷机制的模式,我国在实践中的探索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完善之处”的写作思路,共分五章进行深入阐述。第一章介绍了我国运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存在的困境。笔者运用大量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深入研究了司法资源不足与我国当前诉讼案件剧增的矛盾,并阐述了诉讼解纷机制本身存在的不足,为后文呼吁进一步通过多元化的非诉讼解纷机制来实现人民群众矛盾的化解奠定基础。第二章介绍了非诉讼解纷机制的意义与功能,并进一步阐述了诉讼与非诉相衔接解纷的必要性。笔者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分析了非诉讼与诉讼解纷相衔接机制提出的背景,重点阐述非诉讼解纷机制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性。第三章介绍了国外非诉讼与诉讼解纷相衔接的成功模式。笔者主要分析了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在诉讼与调解、诉讼与仲裁、诉讼与行业协会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为我国司法实践所借鉴。第四章介绍了我国非诉与诉讼解纷机制的实践探索。笔者运用实例分析了上海、重庆、甘肃等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并且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取得很大的成效。本章重点介绍了以奎文法院为蓝本的“大调解”模式实证分析并对成功经验作出评价。第五章介绍了非诉讼解纷与诉讼解纷机制相衔接,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完善之处。笔者具体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出现的原因,最后提出应将非诉与诉讼解纷机制相衔接机制融入以“大调解”解纷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框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