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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颁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来,诸多高校陆续开展了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试点改革,有力促进了高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从理论上讲,存在参与主体间价值取向不同、利益诉求冲突、问题矛盾需调适的理论层面问题;从改革实践层面来看,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存在参与主体职责权利界定不清,各类主体权利存在越位、错位、缺位,运行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不完善。因此开展本学位论文研究具有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首先,开展理论探讨。以现代治理理论为基础,分析参与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高校、导师、学生多元主体的价值取向,探究多元主体间因价值取向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并提出调适对策,探讨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应然状态。其次,进行比较研究。选取美国哈佛大学为研究对象,梳理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运行情况,厘清其博士生招生过程中多元主体及不同主体的责权;分析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运行特点,总结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成功经验;探究其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对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优化和改进的启示和借鉴。再次,进行历史考察。对中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历史考察,将其划分为政府单一主导阶段、政府和高校协同阶段、政府高校导师多元共治阶段等三个阶段,并对这三个阶段的产生背景、标志性事件、基本情况、主要特征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探究中国博士生招生制度的路径演变轨迹,从而把握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方向、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复次,进行现状分析。以清华大学为例,梳理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现实状态,探究其在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该博士生招生制度的现实不足,是围绕不同主体,进行成因分析,为后续对策提供问题靶向。最后,开展对策研究。在理论研究、比较研究、历史考察、现状研究的基础上,从目标愿景、价值取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等方面对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提出对策与建议。
本学位论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如下两点:一是以现代治理理论为新视角,对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中的高校、导师和学生三类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差异、利益诉求冲突、问题矛盾调适进行了系统理论探讨;二是将高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制度划分为政府单一主导、政府高校协同、政府高校导师多元共治三个阶段,呈现管理模式单一主体主导向多元主体共治转型、价值取向由公平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化、招生方式由单一方式向多样方式转移、考察内容由单一知识向综合素养转变的演变轨迹。
首先,开展理论探讨。以现代治理理论为基础,分析参与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高校、导师、学生多元主体的价值取向,探究多元主体间因价值取向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并提出调适对策,探讨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应然状态。其次,进行比较研究。选取美国哈佛大学为研究对象,梳理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运行情况,厘清其博士生招生过程中多元主体及不同主体的责权;分析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运行特点,总结哈佛大学博士生招生的成功经验;探究其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对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优化和改进的启示和借鉴。再次,进行历史考察。对中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进行历史考察,将其划分为政府单一主导阶段、政府和高校协同阶段、政府高校导师多元共治阶段等三个阶段,并对这三个阶段的产生背景、标志性事件、基本情况、主要特征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探究中国博士生招生制度的路径演变轨迹,从而把握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方向、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复次,进行现状分析。以清华大学为例,梳理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的现实状态,探究其在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该博士生招生制度的现实不足,是围绕不同主体,进行成因分析,为后续对策提供问题靶向。最后,开展对策研究。在理论研究、比较研究、历史考察、现状研究的基础上,从目标愿景、价值取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等方面对中国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提出对策与建议。
本学位论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如下两点:一是以现代治理理论为新视角,对高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中的高校、导师和学生三类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差异、利益诉求冲突、问题矛盾调适进行了系统理论探讨;二是将高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制度划分为政府单一主导、政府高校协同、政府高校导师多元共治三个阶段,呈现管理模式单一主体主导向多元主体共治转型、价值取向由公平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化、招生方式由单一方式向多样方式转移、考察内容由单一知识向综合素养转变的演变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