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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主要是指一国(地区)政府运用财政、金融、行政等调控手段调整房地产价格,从而使该地区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一般来说,政府只有在出现房地产业泡沫或危机时才对该行业进行调控,因而,本文所研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主要系指对房地产泡沫的宏观调控。
房地产业与汽车业、钢铁业并列为中国的三大支柱产业,其健康与否关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2003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逐渐走出通货紧缩,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迅速回升,房地产价格更是借势暴涨。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房地产泡沫正在或已经形成。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带动了几十个产业发展、提高了就业率。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已远超出普通家庭承受能力,各种投机炒作愈演愈烈,呈明显泡沫状,这又对我国宏观经济总体运行、金融体系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很大威胁。
2005年4月我国政府果断出台多项严厉措施遏制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现已初见成效:长三角地区房价得到较好抑制,然而北京、天津、深圳等地房价普遍大幅上涨。于是,2006年两会中有代表又提出关于继续平抑房地产泡沫议案。美欧、日本、香港经验表明,泡沫调控不到位可能使泡沫卷土重来,但过严调控会导致产能大量过剩、使整个宏观经济陷入严重通货紧缩。因此,如何既发挥房地产业的支柱作用,又防止其大起大落,使我国房地产软着陆、令其良性发展,防止宏观经济在泡沫破灭时受累、陷入冷却萧条,就成了目前亟需解决大课题。
本文以此为切入点,首先对世界各地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实践进行考查,研究它们所采用的调控措施、评价各地区的调控效果;研究表明,世界各国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时都是多阶段、多手段、反复进行调控。接着,论述我国本轮房地产调控的历史背景,本文根据几个泡沫判定指标判断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状况、研究泡沫形成原因,并对各因素做计量分析、从实证角度说明其确为泡沫产生原因。第三,笔者将对本轮调控的具体措施(包括金融政策、税收政策、行政计划政策)作具体介绍并分析各手段的效果,从而评价本轮调控的总体绩效;通过研究,笔者发现,目前对抑制房地产泡沫起决定性作用的并非政府所采取的诸项措施,而是政府对市场传达的一种调控信号被市场很好的吸收。第四,分析房地产宏观调控中面临的两难选择。从房地产业的重要作用出发,以日本、香港为例,研究泡沫卷土重来和过严调控可能产生的严重风险。最后,针对不同政策在我国的实施效果及海外经验,提出我国房地产经济“软着陆”建议,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