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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政策的实施,打破了旧体制下由国家全部包揽大学生学费、学生免费上学的模式。个人承担教育成本是依据高等教育这一准公共产品个人收益大而公共性相对弱的特征,体现了对全体纳税人的公平。但是个人支付一定的学费政策又带来高校贫困生群体这一副产品,由于家庭贫困造成贫困生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种种问题,已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之相应,贫困生资助问题也成为目前高等教育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给贫困生予以资助,使之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是关系到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防止教育不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本文以我国转型时期教育体制的转变为背景,以公共管理多元治理理论为理念,研讨我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银行)、高校、个人多元资助体系的形成、运行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资助体系的政策与制度的调适建议。 1.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指在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下,合理调集和优化配置来自政府、银行、社会、学校及个人等多方面主体所拥有资金,通过多元化提供方式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能够成功地报效国家、人民和母校而采取的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社会转型期,围绕解决成本分担理念下实行收费制度所带来的高校贫困生问题,我国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银行、高校、个人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政府、银行、学校、学生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学生上学成本的不断增加,高校贫困生人数的绝对数和所占比例都逐年攀升,资助体系在实际中面临困境:一方面用于贫困生的人力物力财力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学生所欠学费也在急剧增多,严重制约了高校的建设和发展,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2.资助体系是由政府、银行、学校、学生多个主体构成的多元化体系,不同主体在这一体系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其中政府是大学生经济资助的投资主体和政策主体,学校是贫困生资助的教育和引导主体,银行是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中的金融主体,学生是资助体系中的自助主体和信用主体。由于主体目标的差异,主体间存在着博弈关系,其中,政府与学校在教育产品生产中形成需求与供给关系,政府与学生在人才市场中形成需求与供给关系,政府与银行在寻求资金与提供资金间形成需求与供求关系;学校与学生在人才培养环节中形成供给与需求关系,学校与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中形成客户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学生与银行在获得资金和发放资金间形成需求与供给关系。因此,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引导,使多元主体间、多元资金间、多元方式间达到和谐平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