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法院在裁判涉外不当得利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冲突规范。该规定吸收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属人法、最密切联系原则。随着司法实践的增加,适用该规则时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法。
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威科先行数据库按照不同的检索式进行检索,共检索到涉外不当得利的判决书460份。在对结果进行筛选处理后,符合研究标准的案例共计193个。对全部案例的分析首先从时间、地域、审理程序、案由等进行,目的在于对司法实践有一个宏观上的把握。其次是从定性、规则的引用、解释等角度分析,目的在于发现法院在案件审理以及具体条文适用过程的错误。
涉外不当得利案件的定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决定了审理案件的法院是否引用明确的冲突规范。如果定性发生了错误,就会直接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未引用和错误引用法律规范两种问题。最容易产生问题的案件是与合同、侵权等其他法律关系相关的情形。因此明确定性的标准、对象和方法非常重要。
法院对冲突规范的解释问题集中在连结点上。对连结点适用顺序和含义解释均有不同理解。这种结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第一,冲突规范本身规定有缺陷;第二,法院对于冲突规范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足。在具体适用条文说理过程中,存在不说理和说理错误的情况。这其中包括:说理内容和引用的法律规定不一致、以冲突规范作为最后裁判依据、引用不恰当的法律规定说理等问题。因此,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严格依照要求,适用法律时要明确法律性质和法律适用顺序。
涉外不当得利产生的问题,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条路径解决。立法层面需要将原因关系准据法主义引入。通过修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补充因原因关系产生的不当得利准据法适用规则。司法实践需要明确定性的方法和标准,对于冲突规范连结点的解释要结合司法解释并保持法律体系逻辑上的一致性。
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威科先行数据库按照不同的检索式进行检索,共检索到涉外不当得利的判决书460份。在对结果进行筛选处理后,符合研究标准的案例共计193个。对全部案例的分析首先从时间、地域、审理程序、案由等进行,目的在于对司法实践有一个宏观上的把握。其次是从定性、规则的引用、解释等角度分析,目的在于发现法院在案件审理以及具体条文适用过程的错误。
涉外不当得利案件的定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决定了审理案件的法院是否引用明确的冲突规范。如果定性发生了错误,就会直接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未引用和错误引用法律规范两种问题。最容易产生问题的案件是与合同、侵权等其他法律关系相关的情形。因此明确定性的标准、对象和方法非常重要。
法院对冲突规范的解释问题集中在连结点上。对连结点适用顺序和含义解释均有不同理解。这种结果的产生有两个原因。第一,冲突规范本身规定有缺陷;第二,法院对于冲突规范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足。在具体适用条文说理过程中,存在不说理和说理错误的情况。这其中包括:说理内容和引用的法律规定不一致、以冲突规范作为最后裁判依据、引用不恰当的法律规定说理等问题。因此,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严格依照要求,适用法律时要明确法律性质和法律适用顺序。
涉外不当得利产生的问题,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条路径解决。立法层面需要将原因关系准据法主义引入。通过修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方式,完善补充因原因关系产生的不当得利准据法适用规则。司法实践需要明确定性的方法和标准,对于冲突规范连结点的解释要结合司法解释并保持法律体系逻辑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