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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期租船业务中,交还船意味着租期的开始和结束,是租约履行过程中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此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纠纷。根据现有的规定,租约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从而具有实务性、灵活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本文主要针对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结合现在常用的定期租船合同范本,力图对交还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找出问题的所在,借鉴英美国家的通常做法及补救措施,试图为我国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不图全面,但求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论述交还船中常见的问题: 一、定期租船中交船时的船舶适航问题。对于适航问题,讨论最多的是班轮运输情况下,承运人的适航责任。在定期租船实务中,适航问题分两个阶段,三种情况,即交船时的适航和租约履行过程中的适航两个阶段,没有转租、转租和并入海牙规则三种情况。本文从适航的性质入手,分别分析了船东在不同阶段的适航责任,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因不适航引起的货损索赔的责任分摊。 二、交船/解约条款。本部分主要分析交船/解约条款与船东提供适航船舶之间关系以及交船解约条款下常见的纠纷,涉及交船备妥通知书以及解约权的期限与问询条款问题。 三、最后航次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主要从法理入手,结合英美案例法,分析了承租人指示合法最后航次与按期还船的法律义务,并提出了对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四、提前还船问题。本章从分析提前还船的法律性质入手,笔者认为提前是双方法律行为,分析了提前还船成因、后果及船东的对策。 五、针对交还船,承租双方因如何提出索赔?本部分介绍了索赔的规则原则和赔偿原则。最后通过分析近来发生典型案例来具体应用这些原则,同时也是对前文问题的补充。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从多角度,多层次,综合运用案例分析、逻辑推理、比较分析、分类说明等法学研究手段,紧紧围绕文章主题展开论述,力求使文章达到一个形神兼备,重点脱出。行文中,除了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真知灼见外,也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