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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这是国家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环境治理方针。2014年以来,通过审计署在全国分地区、分阶段、有计划的试点推行,各地方政府探索出了一系列符合地域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充分了解各地领导干部资源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不同省域或地域环境绩效,以及应有的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经验证明。在我国政治制度背景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的相关部署能否得到贯彻落实、能否发挥其作用效果,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能否在政绩与环境之间加以权衡取舍,做出理性选择。随着这一专业性、独创性的新型审计制度的大力推广,领导干部更有理由提高自身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加大辖区防污治理力度、推动国家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持续传播下去。而单从目前的研究来看,鲜少有学者关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政策后果,在相关领域仍缺乏实证性的研究。本文在对文献进行整理评述后,首先介绍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及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相关概念,其次从研究所依赖的受托责任理论、资源环境价值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经济外部性理论等经典理论出发,以2014年起开展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准自然实验,选择政策试点前三年和试点期四年共七个年度作为研究区间,搜集整理了全国280个地级城市资料作为数据样本,选取三个维度五个有代表性的环境绩效指标,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估计政策试点与环境绩效的因果效应。经实证检验后,本文发现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会对环境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试点城市空气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有明显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因此,本文得出政策监管能够有效引导领导干部重视资源节约和城市环保、提高环境绩效的结论。考虑到我国地区经济实力不均衡的基本国情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和分布的异质性特征,本文进一步检验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实施后果差异,发现审计政策在中西部城市试点范围较大,且对环境绩效的正向影响较为显著。最后进行观点总结和整体评价,并结合本文研究成果提出了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法的几点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以环境绩效影响因素为视角,考虑到政策与环境的因果逻辑关系,选用合理的环境绩效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探讨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政策对环境绩效的影响,丰富了环境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并拓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策后果研究。二是将审计制度实施作为一次准自然实验,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搜集涵盖了2011-2017年全国280个地级城市的大样本数据,指标内容丰富更具有代表意义,并依据试点时间不同构建多期DID实证模型,利用计量分析方法来检验审计政策所带来的后果效应。这不仅有助于多角度认识了解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策,还为环境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为环境治理效果的后续研究做出基础性贡献,为审计制度更深入推广实践提供了一定的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