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就业歧视的规制研究

来源 :深圳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cc_tw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前科人员数量巨大,该等人员无论是在求职过程中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存在遭受歧视的情况。用人单位对前科人员的歧视行为,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我国政府已开始意识到前科就业歧视问题,并着手修改前科就业限制方面的立法,以扭转前科人员就业歧视问题。前科就业歧视的成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前科就业限制的立法本意是预防犯罪,但是在立法实践中没有考虑不同类型的前科人员就业时的危害性。二是我国就业歧视的立法中并没有将前科作为免受歧视的法定保护类型,导致许多前科人员被歧视而无法救济。三是因为用人单位歧视前科人员的行为没有立法规制,导致实践中用人单位滥用经营管理权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设置了歧视前科人员的条款。四是裁判机关在审理前科就业歧视案件依然按照一般劳动纠纷的裁判规制审理,认为前科人员隐瞒前科记录是用人单位合法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规制前科就业歧视的理论依据可以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或公共政策中找到。《宪法》中关于劳动权与平等原则的规定,体现了前科人员与非前科人员应当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不应区别对待。《就业促进法》中关于就业歧视的规定可以做扩张解释将前科纳入免受就业歧视的范围。中央综治委关于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公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前科人员,这说明综治委也在极力避免前科人员被歧视。基于前述,我国应将前科就业歧视纳入就业歧视的保护范围。同时,借鉴美国EEOC及纽约州关于前科就业歧视判断标准,兼顾犯罪预防、就业促进、用人单位经营管理权及前科就业限制四者之间的关系。判断标准建立后,以就业不适格清单的模式呈现,能在雇佣实践中规制就业歧视。劳动监察部门和裁判机关可以利用就业不适格清单对用人单位的行为予以规制。同时,以结果为导向的区别影响理论在审理前科就业歧视案件有助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实现实体正义。
其他文献
跨境证券发行交易的勃兴,在为我国证券发行人融资、投资者交易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涉外证券关系法律适用的全新课题。但是目前我国调整涉外证券关系的冲突规范仅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9条,该条文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弱,条文适用较为混乱。因此,本文立足理论,以司法案例、立法设计为视角,以涉外证券法律关系的识别和法律适用为线索,区分问题、起因、比较分析、解决措施四个层面,详细探索我国涉外证
学位
自耶林1861年正式提出缔约上过失理论以来,学界对其一些问题的争论就未停止过,而其中就包括了对其请求权基础的探讨。请求权基础,即请求权的规范基础,指可以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我国司法实务中存在很多忽略或者是对缔约过失请求权基础适用错误的案例,学界对缔约过失请求权的理论基础争论未休和我国立法现状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缺乏重视都可能是原因之一。因此,探寻缔约过失请求权基础的前提即为明
学位
现有法律规范明确了律师在证券业务中负有勤勉义务以及违反的法律后果,但是并没有明确律师违反勤勉义务的认定标准,导致实践中存在认定困难和争议。如何判断律师在证券业务中违背了勤勉义务成为实务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由于对律师违背勤勉义务的理论研究较少,本文将结合董事违背勤勉义务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在对比律师勤勉义务和董事勤勉义务的基础上,首先借鉴了董事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和认定标准。尽管董事的勤勉义务与律师的
学位
报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在此不加区分地赋予了股东会对董事任意解除职务的权力。然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免制度有其特殊性,若不以相当效力位阶的法律对其进行特别规定,则现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会在一
学位
当前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在制度运作过程中,司法审查规则的诸多方面留有空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在搜集整理“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关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案例的基础上,以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现状、司法审查的受理、审查内容、审查后处理为脉络,对整个司法审查流程中的各法院的审查规则做了归类、汇总和分析,发掘具有共同性及分歧性的审查观点,提炼出适当有效的审查规则,形成审查工作的实务指引,进而探究司法
学位
看待文化自信的生成心路需要正确的历史眼光。历史性文化事件背后,有一个能够解释其前因后果的基本情势在发挥作用;而情势生成、演化,又是由社会形态所决定的。历史事件、历史情势、社会形态在文化自信生成的过程中各有特殊作用。从历史事件、历史情势、社会形态这三重视角可以揭示文化自信生成的复杂心路历程及“马中西”汇合的关系。当然,历史事件、历史情势、社会形态仅仅是一种讨论视角,马克思主义和中华文化才是剖析问题的
期刊
本文旨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后简称《公司法》)第10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后简称《规则》)第14条中对股东提案权的规定,宏观上通过统计2005年后中国上市公司中股东提案权的使用情况,微观上以近几年的具体案例实践作引,了解股东提案的困境,从中抽析出股东提案的规则,再重新回归到实践的形态,有效查证其与制度运行之契合情况。理论基础作为制度的入口,决定了提案权制度根基的稳固性,同时也为
学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制度,一直是股权转让纠纷中被着重审查的问题,其对于股权转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面对市场的快速发展,早期我国立法构建的股权转让限制制度已不足以满足现高效、多样的股权转让需求,且自身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问题。本文以我国《公司法》第71条为核心,依次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我国主要的股权转让限制手段,并重点分析现行手段在立法规定与运用中仍饱受争议的问题。
学位
特朗普总统上台之后积极推行“美国优先”的价值理念,将中国视为美国国际地位和国家利益的挑战者和竞争者,转变了对中美交往的态度和战略。2018年,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就北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重新谈判,首次提出了具有单边性和歧视性特征的“毒丸”条款。该条款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中国的高度警惕。该条款作为一种规制和博弈的工具,目的是限制加、墨两国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最终达到国际贸易话语权和巩固国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