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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和核心,刑法是刑事政策的条文化与定型,刑事政策对于刑法具有重要意义。刑法谦抑主义属于刑事政策的范畴,是人类在反思法西斯刑法罪刑擅断、肆意践踏人权的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刑法思想进步的产物。刑法谦抑主义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对西方各国刑法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各国刑法在非犯罪化改革和非刑罚化改革,特别是非刑罚化改革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推动了刑法的进步。借鉴刑法谦抑主义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思想,检讨中国刑事政策和刑法立法中的不足,确立适合中国的刑事政策,指导中国的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将会极大地推动中国刑法的理性化和科学化。但是这一切都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本文对刑法谦抑主义的研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引言第一部分论述了刑法谦抑主义的历史发展。首先,概括了东西方国家古代刑法的不谦抑。东西方古代刑法不仅表现为罪刑擅断、任意出入人罪、刑罚残酷,而且存在着刑法不谦抑的制度保障,即类推制度和比附制度。但是在古代刑法中也存在着一些先进的刑法思想,存在着刑法谦抑主义的萌芽。其次,介绍了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存在着诸多问题,反映在犯罪形势上,就是犯罪数量剧增,累犯率提高,青少年犯罪大量增加,社会处于动荡之中。各国立法机关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进行了大规模的犯罪化和刑罚化,甚至是重刑主义的政策,来对付犯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德国滥用刑法、肆意践踏人权的反动事实引起了各国刑法学界的深刻反思,加之战后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刑法学者们认识到犯罪的范围和刑罚的范围必须加以严格限制,否则极可能发生侵犯人权的情形,刑法学者们提出了刑法谦抑主义的思想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第二部分本文对刑法谦抑主义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进行了理论分析。首先,本文对刑法谦抑主义进行了理论分析。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等人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论证了刑法应当谦抑的思想,而不应该充满干涉性、恣意性、身份性和残酷性,刑法谦抑主义思想由日本刑法学者平野龙一等人提出,并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刑法谦抑主义的理论根据为刑法的紧缩性、补充性和经济性。其次,本文分析了非犯罪化产生的历史背景、概念和分类。再次,本文分析了非刑罚化的历史背景、概念和分类,并界定了本文所指的非刑罚化的含义,即非监禁化。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在刑法谦抑主义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指导下的各国刑法改革。首先,本文介绍了西方国家的两极化的刑事政策。其次,介绍了在非犯罪化指导下的各国刑法改革。涉及到刑法改革的国家有欧美国家、前苏联、<WP=5>东欧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等国家。刑法改革的领域主要涉及无被害人犯罪、道德领域的犯罪等犯罪类型。再次,介绍了在非刑罚化指导下的各国刑法改革。主要有以下途径:通过规定免刑制度和免除处罚情节,对刑罚的适用范围进行实质限制;通过非刑事制裁措施对刑罚的适用范围进行实质限制;通过保安处分,弥补刑罚功能的不足,限制刑罚的适用范围。第四部分不惜笔墨对在刑法谦抑主义指导下的我国刑法改革加以论证,并提出了中国刑事对策的具体策略。首先,本文介绍了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刑法的立法历史。其次,全面分析了在五十年的刑法立法历史中,中国刑法所进行的犯罪化、非犯罪化、刑罚化、非刑罚化的立法,并对当前正在进行的行刑社会化的尝试——社区矫正进行了重点介绍。再次,对中国应否进行大规模的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进行了论证。最后,提出了在刑法谦抑主义及其两大主题——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思想的指导下,中国的刑事政策、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响应,以更加适应打击与预防犯罪的需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