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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利益分化日益严重,利益分化必然带来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多样化。与此同时,社会转型和政治民主化推动了民众政治参与的热情,使得民众更加频繁地向政策制定者表达自己的意愿,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实现自身利益。现阶段,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一个特殊范畴。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民工社会地位的凸显,农民工的社会利益诉求日益成为社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但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利益诉求渠道的不畅通、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利益组织缺失等因素的存在,使得农民工在社会利益诉求过程中困难重重,许多利益无法得到有效实现。中国农民工长期处于权利失衡的境地,这种权利失衡的现象腐蚀着社会稳定的基石,党的执政合法性面临挑战。因此,探究农民工社会利益诉求无法有效实现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政策,对于促进利益表达主体和决策者的良性互动、推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在明晰中国农民工社会利益诉求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民工的主要社会利益诉求以及实现情况,得出结论:当前农民工的某些社会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有效实现。进而从户籍管理、诉求渠道、法律规定、传统观念等方面探究其原因所在。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提出我国应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以期望对实现农民工社会利益诉求提供一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专门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惩治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建立代表农民工利益的自我管理机构;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效实现农民工的社会利益诉求,不是单个人或团体的自身努力,而是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工、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需要加强农民工社会利益诉求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我们要发挥合力的作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机制,满足农民工的合理需求。